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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2011版]——第四章 中医电子病历分系统(9)

2013-11-24 15:54 来源:国医在线整理 发布人:岐黄 浏览:

  12.病历质量管理与控制

  12.1提供住院病历各类医疗记录的完成时限定义功能;

  12.2支持按照时限要求自动检查住院病历记录完成情况,对未按时完成的病历记录向责任医生和病历质量管理人员进行提示;

  12.3提供授权病历质量管理人员按项目选取和调用病历的功能,项目应当至少包括患者疾病名称、手术名称、病情、病区、经治医生等;

  12.4支持病历质量管理人员对病历质量进行评价、记录缺陷,并将病历质量评价与缺陷反馈给责任医生;

  12.5提供病历质量管理人员查看病历审查时间和审查者的功能;

  12.6提供病历质量管理人员定义病历缺陷项目的功能;

  12.7(推荐功能)提供病历质量检查人员对缺陷病历的纠正情况追踪检查的功能;

  12.8提供终末病历质量检查评分功能;

  12.9(推荐功能)提供与病历数据同时展现相关修改痕迹信息的功能,至少包括修改时间、修改地点、修改人、修改内容等信息;

  12.10提供病历记录中格式化医疗术语录入监控功能;

  12.11提供病历质量控制统计功能。

  13.查询与统计

  13.1提供医生按权限调阅患者诊疗信息功能,包括历次门(急)诊、住院记录,检查、检验结果及比较等;

  13.2提供护理文书信息查询功能;

  13.3提供医嘱执行情况、病床使用情况、中药处方和患者费用明细等查询功能;

  13.4提供医疗费用分类查询、手术分级管理、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质量控制、平均住院日、术前平均住院日及床位使用率等医疗业务统计分析功能;

  13.5提供中医药特色指标、中医医疗质量监测指标的统计与分析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