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推进信息技术在文化行业的应用
1、加快信息技术向传统文化行业和领域的渗透与覆盖,在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等文化行业和领域全面推广信息技术应用,提升文化原创能力和数字化水平,广泛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提升全省文化行业的信息技术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推进物联网、智能化舞台机械、数字音响、无线互联网、在线服务、电子商务的应用,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2、结合全省新剧(节)目展演、青年演员比赛、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地方戏剧种保护计划、云南特有少数民族艺术创作扶持计划和地方民族特色的精品剧(节)目等文化活动,推出一批利用高新技术和多种信息技术手段、增强舞台艺术表现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的深受群众欢迎的剧目。
3、加快推进科技与艺术创作相结合,提升文化内容、形式的表现力、感染力与影响力,结合我省国家舞台艺术创意基地、摄影艺术创意基地、美术作品原创基地、手工艺品创意基地、艺术资源集成创意基地的建设,在艺术创作领域广泛推广信息技术应用,基本实现我省优秀艺术作品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并通过“文化云南”网站进行宣传营销,满足人民群众新的审美需求。
4、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各类传统娱乐设施、舞台技术和演出手段,支持和鼓励新型电影院、数字视听娱乐设备、便携式音响系统、流动演出系统及多功能集成化音响产品的应用,加强数字技术、数字内容、网络技术等核心技术的应用,加快关键技术设备改造更新。促进信息技术在动漫游戏、文化娱乐、文化演艺和文化旅游等产业门类的普及和应用。推进文化创意设计信息化、文化生产数字化和产品销售网络化,在传统雕塑、雕刻、美术品、工艺品、书画等文化产品创作加工制作领域大力推广三维设计、数字影像、精密数控机床和数字化加工设备的应用,提升产品制作工艺和质量;鼓励运营商、数字内容提供商、文化生产、销售和服务企业,共同建设网络文化生产服务体系,推进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转型升级。
5、大力支持文化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文化企业信息化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推动企业内部管理和市场营销的信息化,扶持文化企业建设和开展文化产品宣传、数字文化产品研发、传统文化产品信息化改造、文化产品电子商务交易等,深入推进信息技术在各类文化企业的推广应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附加值。重点扶持一批文化企业开展“文化信息化应用推广工程”和“数字文化产品研发工程”,促进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的融合,为文化产业升级提供动力,努力促进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转化。
五、加强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
1、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以数字化为手段,加快保护和抢救我省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资源,重点采集和整理现存的各类古籍、少数民族民间艺术、戏曲、舞蹈、传统音乐、民间文学、民俗、传承人等内容数据,并进行数字化加工,通过覆盖全省的文化信息网络,实现基层信息资源的广泛采集、集中加工和资源共享,建立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信息资源库。
2、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文物保护单位、大型遗址保护管理和申报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三维展示技术促进红河哈尼梯田、普洱景迈山古茶园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3、加快文化遗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资源库的建设,建立全省馆藏文物数据库、文物保护数据库(包括人才库、成果库、重点文物档案信息数据库)、历史文化名城数据库、文物考古信息库和传承人信息库、保护载体信息库的建设。大力推广采用基于地理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的文物遗址、考古发掘、数字博物馆、网上非遗传习所、非物质文化遗产虚拟体验中心等信息化项目,促进信息技术在保护民间文化、传承民族优秀文化方面的广泛应用,丰富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手段,增强云南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4、建设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理信息系统(GIS),依托“云南省三维影像服务系统”与国土资源部门卫星遥感及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全省文物保护及非遗保护信息系统与各地区国土资源及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信息系统资源共享和集中管理,对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动态实时监测和管理,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有效提升文物保护监管水平和能力,推进全省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
六、繁荣网络文化市场
互联网正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精神生活新空间、信息传播新渠道、文化创作新平台,大力推进网络文化繁荣发展,加快发展网络新技术、新业态,大力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占领网络文化制高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深入挖掘、广泛采集、大力开发具有我省地方民族特色的数字文化资源,加快地方民族特色文化与网络文化产业的融合,不断适应当前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对数字文化、网络文化的新需求,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唱响网上文化主旋律,巩固壮大网络文化阵地,形成共建共享的网上精神文化家园。进一步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坚持将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作为民心工程,完善文化市场网络监控管理系统,加强文化市场诚信网络体系建设,规范网络文化传播秩序,强化信息内容管理,引导网络文化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广泛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督促网络服务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
面向市场、面向群众,努力推进我省优秀文化作品特别是新创剧目和艺术作品的数字化、网络化,努力提升传统文化产品的附加值。支持和鼓励企业通过网络媒体宣传和推介文化产品,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增强数字文化产品供给能力,使我省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面向市场、适应市场、占领市场。建设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渠道,依托“文化云南”网站,建设数字文化产品市场,大力推动网上文化产品的交易,发展企业间电子商务和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繁荣网络文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