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加快推进全省文化信息化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公共财政的重要方面。科学谋划和合理构建“十二五”期间全省文化信息化发展,不仅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且对于构建信息时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和“打基础、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思路,着力改善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络,着力提高公共文化特别是数字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能力,以信息化为支撑,实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数字文化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强省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堡”重大战略部署,牢牢抓住文化强省战略机遇期,,准确把握信息化时代文化强省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将信息技术、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手段广泛应用于我省文化建设各领域、各行业。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促进发展与保障文化信息安全相结合,坚持信息技术应用与文化发展相结合。以文化信息资源整合及开发利用为核心,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坚持需求为导向,努力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普遍服务能力,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打造现代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信息化体系,提升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传承的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带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全面提升文化产业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促进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转变,实现跨越式发展。让全省人民共享文化信息化发展成果,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二、建设原则
政府主导,公益优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突出文化信息化建设的公益性,以着力打造基于新媒体的服务新业态为目标,努力满足信息化环境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统筹规划,惠及民众。按照国家、省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在省委、省政府和厅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规划,统一实施,有序推进,加强对全省文化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有效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数字文化惠民工程和我省农文网培训学校的整体优势和规模优势,实现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综合协调发展,通过基于互联网文化服务的广泛应用,努力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公共文化服务差距,缩小“数字鸿沟”,促进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向城乡基层倾斜。
强化协同、资源共享。以重点公共数字文化惠民工程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数字文化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基础、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加强协同。努力促进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切实避免重复建设,最大限度发挥资源效益和规模效益。
立足需求、注重实效。从解决文化发展的实际问题入手,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把应用效果和公共服务水平作为衡量文化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标准,加强绩效评估,对建设投资、系统管理、应用效益、运行效果进行适时评价,切实保障信息技术环境下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
统一标准、维护安全。按照国家和全省统一规划,遵循统一技术、标准、协议和规定,保证全省各类文化信息系统的标准性、规范性、开放性和实用性。切实维护文化安全,弘扬主旋律,提倡多元化,大力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把握信息化时代文化发展主导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用先进文化占领网络文化阵地,加大网络建设和管理力度,确保国家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
政府主导 市场运行。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明确建设主体、责任主体和应用主体,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立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技术与应用相结合、发展与服务相结合、公益与市场相结合,调动全省文化企业参与文化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开创互利共赢的局面。
创新发展 锐意进取。要不断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跟踪国内外信息技术的发展动态,加强对新技术的学习、研究和利用,不断更新观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站在全新高度,用全新思路、全新策略和全新手段,整体提升文化信息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充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信息化对民族文化强省建设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显著增强,全面建成宽带、融合、泛在的文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基本形成覆盖全省、辐射周边、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
——三大公共数字文化惠民工程覆盖全省城乡基层文化机构,文化资源共享工程覆盖全省100%的乡镇和100%的行政村;初步建成具有全国先进水平、全省集中统一的文化信息资源平台和交换与共享体系;
——基本建成集中统一的全省公共数字文化信息资源库,信息资源数据总量超过50TB,数字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量超过100TB,具有我省地方特色的文化资源总量超过20TB;“文化云南”网站打造成为具有地方民族文化特色、全国知名的文化传播平台,数字文化服务基本覆盖全省并辐射东南亚、南亚国家;
——信息化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推动作用更加明显,基本建立覆盖全省县以上文化部门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有效提升文化部门的公共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完成全省15000余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普查新发现文物记录档案数据库建设,完成40000余件文化文物系统馆藏珍贵文物和部分重要文物的数据库建设,实现文化遗产信息数据资料的实际运用和公开服务;
——信息技术在全省文化领域和行业得到广泛深入应用,实现从技术、内容到服务的新飞跃,基本满足全省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文化需求,初步建立跨网络、跨平台、跨终端的文化服务新业态。
——信息技术对文化产业的提升促进作用明显发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扶持并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网络文化企业,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转变取得明显成效,数字文化产业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40%以上;
到2015年,全省文化信息化整体水平迈入全国先进行列,数字文化产品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与工作学习,文化信息化建设成果惠及全省各族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