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发展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医传承 > 中医发展 >

引入“第三方”,构建成果评价新体系(4)

2014-09-13 09:08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发布人:高海燕 浏览:

评价标准的客观化

《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还明确要求“推进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制定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标准……”要使评价标准发挥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必须公开、透明、客观,体现社会共识,引导投资者、研究人员从项目立项设计开始,就要瞄准成果的产出。评价标准的遴选要有代表性,以客观证据为基础,尽可能量化。不同类型的成果,采用不同的指标体系,各项指标的整合可通过加权系数调节,采用分类加权量化的计算方式,尽量取得客观而准确的结论。

评价方法、技术的现代化

对于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评价,已经有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成熟的经验。引进、吸收、改造、应用最新的评价成果。研究探索评价的技术规范、评价的流程、成果/产品的筛选原则、评价方法和评价工具,技术支撑平台等。实现评价方法技术的现代化,是新形势下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的重要特征。可以借鉴循证医学的核心理念和基本方法,中药新药注册审评方法,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的思路和技术,论文的影响因子和h指数等,都值得我们研究和吸纳。

构建第三方评价体系方案

●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目前宏观政策环境已基本成熟。按照市场运行规则,形成市场链条,构建第三方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体系,须对构成市场相关要素,如供求主体、产品、程序规范等做出相应的框架设计。

按照市场运行的规则,形成市场链条,构建第三方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必须对构成市场的相关要素,如供求主体、产品、程序规范等做出相应的框架设计。

选择并扶持若干评价机构

从评价市场角度看,目前的主要矛盾是供方不足,没有专业的评价机构,缺乏高水平评价人才团队。要选择若干具有法人资质,具有科技管理经验或成果评价实践,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有5人以上具有相应学历和相关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结合不同专业领域专家,自愿开展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的机构,加以扶持。指导他们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专家库,优化评价产品,探索新的评价模式,开展评价服务,塑造服务品牌。

培育以需求为导向的市场投资者、研究者、生产应用者

虽然都有科技成果评价的需求,但要形成市场,需要进行宏观引导和培育。对于中药上市后的产品,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医保目录的遴选、中药保护品种、国家药典、市场营销推广等企业需求,可以分类评价并向相关部门推荐。投资者、研究者、生产应用者都可以通过委托或招标的方式,选择评价机构,评价机构本着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根据评价标准和规范的程序,独立进行评价,以建立市场信誉。所得出评价结论,可作为科研绩效评价依据,可推荐进入成果推广目录或医疗保健项目目录,也可以由评价机构直接向社会公布。这样一方面可以让社会准确了解、合理应用成果,另一方面,又提高了成果的社会知名度,公信力。这对参与的各方,对社会和对成果的推广、应用、转化都有益处。

创新评价模式

进行分类评价 不同类别的成果,如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药研究等,由于研究目标不同,成果形态各异,应当有不同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对应用技术类和软科学研究成果,需要进行成果认定性评价;对新药、新设备、软件、标准类成果,需要成果应用再评价。

引入新的运行机制 委托与投资者、研究者、生产应用者、消费者都没有利害关系的评价机构,即第三方作为评价主体,建立法人负责,形成市场优胜劣汰,创信誉,树品牌等长效约束机制。

改进传统评价方式 改进由同行或同领域专家群体通过会议评价、通讯评价等传统的评价方式,探索由评价专业团队进行评价。通过评价专业人才职业化的新模式,把评价专家对某一具体项目暂时性责任改为对某一成果永久性责任。把对评价专家保密,签订承诺书等约束措施,改为公开、透明,建立专家个人信誉档案、社会监督等市场化约束机制。

改进评价方法 在评价方法上,把传统的以专家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等为依据做出结论的模式,改为以研究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综述为依据做出结论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