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阶段,构建新形势下的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是科技项目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目前宏观政策环境已经基本成熟——
引入“第三方”,构建成果评价新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事业发展,2006年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2012年召开了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并颁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我国科技事业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中医药学与西方医学采取了不同的认识论及方法论来认识生命和疾病现象,是我国最具原始创新潜力和可能的学科领域。实现自主创新,既是中医药自身发展的关键,也是提高健康服务能力和中药产业科技水平,为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作贡献的必由之路。通过科技创新,可以整合中医药学和现代医学优势及各自的成功经验,促进两种医学优势互补,相互融合,不仅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医药学奠定基础、引领未来医学发展,而且有可能成为中国科技走向世界的突破口之一。
创新的目的是产出高水平的成果。成果是创新产品的表现形式和主要载体,也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桥梁和重要抓手。而成果的评价则是完善、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关键环节。
科技成果评价的定位和作用
●科技成果评价是对科研成果的创新质量、学术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成熟度等做出客观、具体、恰当结论的过程,是由没有利益相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的独立评价。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可以引导发展,激发创新活力,提高科技投入产出效益。
关于中医药科技成果与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
成果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被定义为工作或事业的收获。所谓科技成果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活动中,通过复杂的智力劳动所得出的,具有某种被公认的学术或经济价值的知识产品。中医药科技成果是指源于中医理论、经验和技术,采用中医药或多学科交叉的方法,针对具体科学问题,所产生的,被社会认可的,具有使用价值或学术价值的创造性知识产品。
科技成果评价是对科研成果的创新质量、学术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成熟度等做出客观的、具体的、恰当结论的过程。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是指遵循科技成果评价的一般规律,按照委托者的要求,由评价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应用最新的评价方法和技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被评价的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辨别,对其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可应用前景等进行评估,并做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成果评价和项目验收有所区别。项目验收的目的是根据计划任务的要求,由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审查项目承担者是否按计划完成了科研任务,虽然也包含了成果评价的内容,但相比成果单元的评价更宏观、更侧重定性评价。而成果评价则是由没有利益相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独立评价,体现客观、公正、量化,并对项目社会经济效益的价值进行成果评价,因此,也更具有针对性。另外,成果评价与项目评价的层次和内涵不同,成果评价更关注研究结果对推动行业创新、产生社会经济价值做出评价,成果的体现形式(单元)可以多样,包括理论创新、标准规范制定、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从成果应用和推广角度,成果单元的评价更实用,更便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