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的创新发展,需要提高科研产品的质量
抓住成果评价,就是抓住提高成果产出的牛鼻子,《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了通过科技创新支撑中医药现代化发展,不断提高中医药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巩固和加强我国在传统医药领域的优势地位,应用全球科技资源推进中医药国际化进程,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人类卫生保健事业做出新贡献的宏伟目标。这需要大量的科技成果做支撑。成果的水平、成果的质量、成果解决临床和日常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所回答的关键科学问题,无不对上述目标的实现产生着直接影响。一个研究者,由于其兴趣不同、经历不同、所处的单位环境不同,进行科研工作的目的和动机也不尽相同。再加上对项目课题目标、成果内涵理解上的差异,导致了成果的水平和质量千差万别,需要在总体目标、宏观政策的框架下,建立微观激活、微观约束的动力机制,通过机制的运行,鼓励项目、课题和每个研究者为产出高水平、高质量的成果,为中医药创新发展的宏伟目标做出贡献。在这个机制中,成果评价就是一个最灵敏最有效的方法。
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可以引导发展,激发创新活力,提高科技投入产出效益
成果作为科研活动最终的知识产品,对其进行评价,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不同类别的成果,在中医药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定位、功能和作用是不同的。例如:基础研究着眼于理论的继承和创新,以回答重大科学问题为目标;临床研究着眼于创新诊疗方法、技术、方药、设备等,以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提高医疗保健能力为目标;中药研究着眼于种植、加工、研发新药、质量控制、药理及毒理作用等,以提高中药质量,保证用药安全,有效和质量稳定为目标。对于成果不同的类别,应设计不同的评价标准。通过分类评价标准的制定,引导研究者更加关注社会需求,更加明确目标导向,更加重视成果的产出和成果产品形式表达。
未经评价的中医药科技成果,或进入临床,或用于生产,或以商品形式进入市场,或以论文、研究报告、专著的形式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都是研究者和生产者的主观目标行为。他们也会对自己成果的价值,做出自我判断。但从成果的科学评价来看,他们的评价往往是局限的,带有主观性的,不能代表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可。成果经过客观评价以后,告诉社会大众科学、准确、完整的评价结论和如何合理地应用这些成果,不仅有利于成果的推广,而且对于保护人民的健康也有重要的意义。成果评价结论一经向社会公布,对高水平、高质量的成果将是一种肯定和宣传,对成果的研创者是一种褒奖和鼓励,有利于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造的活力,体现科研的价值;同时对成果的应用者也是一种质量保障,有利于提高成果的社会公信力,更好地促进成果的推广应用。
随着成果评价理论的创新、新技术的应用、定性定量评价能力的提高,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评价会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学体系。通过对成果科学评价,可以延伸到科技投入产出的绩效评价和科技人员能力的评价,对于提高科研管理水平,提高科技投资效益,培养高水平的科研人才,都具有重大意义。
现状与问题
●我国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阶段。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治体制改革、科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全球科技一体化的趋势等,无不对成果评价产生影响。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评价方法,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的需求。
适应需求的科技成果评价新体系尚未建立
科技成果评价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阶段,旧的体系已经不适应需求,新的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国家对科技成果评价的政策依据,可见于1994年10月26日国家科委颁布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该《办法》规定,鉴定的主体是科技行政管理机关,鉴定的范围是列入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鉴定的方式是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函审鉴定三种。《办法》同时规定了鉴定的程序、鉴定的管理和法律责任。其后20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鉴定办法已经不适应科技成果评价的需要。目前的做法是,列入科技计划内的项目课题,只验收不鉴定。基础研究成果以重大需求、重大目标、解决重大科学问题为导向,以发表高影响因子的SCI论文为主要依据。应用研究成果以支撑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为目标。已形成商品的成果,以市场作评价的标准。与人体健康关系密切的药品、保健品、诊疗设备的研发以取得相应批号作为成果的标志。
尽管如此,科技成果的评价仍然有很大的市场需求,为此科技部2009年10月颁布了《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评价机构是指参加试点的,具有科技成果评价服务能力、独立接受科技成果评价委托,有偿提供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事业单位。《办法》同时规定评价的范围主要是针对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三种类型。《办法》还对评价的内容、原则、形式、应当提交的资料、程序、评价机构、评价专家、评价指标、评价报告和评价费用做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
不难看出,我国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阶段。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治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科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全球科技一体化的趋势,无不对成果评价产生影响。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评价方法,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的需求。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的评价体系,尚在探索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