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 政策法规 >

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纲要 (2006——2020年)(4)

2010-04-19 11:09 来源: 发布人: 浏览:

    4、发达国家正试图抢占中医药等传统医药的主导权

    随着中医药等传统医药巨大市场潜力和医疗科研价值在世界范围内重新得到重视,以中医药为重点的传统医药领域科技、产业和标准的国际竞争正在全球范围内展开。

    美国有26个医疗中心从事针灸研究,有关针灸研究项目达200多项。英国在皇家植物园中建立了专门的中药引种和质量鉴定中心。德国联邦卫生部拨专款支持针灸疗效的研究。荷兰利用系统生物学模型评价中医药疗效。丹麦开始利用包括分子生物学在内的技术研究中医药。日本学者已经提出通过再次吸收中医药学理论,创造“中医汉方医药学”,实现东西方医学融合的“第三医学”。韩国制定了传统医药国家发展战略,印度等国家也在加速推进本国传统医药的国际化进程。发达国家利用资金和技术优势,在不断加大对中医药等传统医药的研究开发力度的同时,开始加强对传统医药标准和规范的控制,试图抢占国际传统医药的主导地位。

    为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保持我国在世界传统医药领域的领先地位,实施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纲要已迫在眉睫。

    二、指导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中医药发展全局,遵循“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新时期科技工作方针,坚持“原创性为根基,国际化为动力,人类健康为本,传承创新并重,医产学研结合,合作互利共赢”的指导原则,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让全人类共享中医药文明。

    原创性为根基。以发挥传统中医药的原创优势作为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的成功之本,选择我国中医药科技领域中优势突出项目开展国际合作,以我为主引导国际传统医药标准规范的制订,增强我国中医药在全球传统医药中的主导地位。

    国际化为动力。通过开展以我为主的国际科技合作,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攻克制约中医药现代化的重大科技问题,带动中医药科技的创新,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产业,通过许可认证、标准化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扩大中医药产品出口和中医药文化的全球传播。以国际化促进中医药现代化,以中医药现代化进一步扩大国际化。

    人类健康为本。将促进人民健康作为根本使命,将治疗和预防危害人类健康的世界性重大疾病作为基本出发点,通过科技创新,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建立预防养生为主、防治结合的健康保障体系,引导世界医疗健康模式的转变,为构建和谐社会、提高人类健康水平提供科技支撑。

    传承创新并重。在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继承中医药理论与临床实践精髓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丰富发展中医药理论。坚持双轨并重的推进策略,一方面传承“医药结合”优良传统,以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传统辨证施治的可靠性,以现代技术和工艺提高传统中药生产水平和药品质量;另一方面运用生物技术和现代医药科技成果、现代化工艺和国际公认的标准规范,在传统中药基础上研制创新药物,加速现代医药产业发展。

    医产学研结合。坚持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利益为纽带的原则,以医带药,以药促医。积极鼓励采用产学研医结合的机制,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培养更多中医药专业人才,共同促进中医药走向世界。

    合作互利共赢。根据世界各国特点和市场需求,在加大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尊重和保护国际合作中参与各方的经济利益和知识产权,互惠互利,合作共赢,让世界共享中医药文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