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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3)

2016-03-18 17:36 来源:中国中医药网 发布人:陈思思 浏览:

  五、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能力建设

  (一)创新监管方式

  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要依照法律法规制定中医药监督检查事项目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开展第三方质量和安全检验、检测、认证、评估等服务,培育和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认证、医疗管理服务认证等服务评价模式,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检验、检测体系。探索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采取不同的监督检查方式,将检查结果与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挂钩,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二)强化服务意识

  坚持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积极为中医药服务人员提供中医药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增强其法制观念。通过网格化执法责任制建立与重点单位联系制度,加强日常沟通联系,不定期开展专门培训,提升中医药服务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监管信息平台

  促进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整合形成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逐步充实完善各类执法检查数据库,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的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负面清单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

  充实配备中医监督执法人员。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人员的法治教育、业务教育和廉政教育,全面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人员中医药知识培训,使其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好地为中医药的发展服务。

  (五)提高舆情监测和处置能力

  加强中医药相关信息的舆情监测,及时掌握社会信息动态,建立健全与中医药监督管理相关非常态信息的会商应对机制。要专人负责、随时监测、快速处理,做到早发现、早反馈、早处置,提高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水平,依法处置与中医药监督管理职责有关的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