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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2016-03-18 17:36 来源:中国中医药网 发布人:陈思思 浏览:

   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切实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中医药服务和市场秩序,完善中医药监管与执法机制,严格中医药监管与执法责任,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是深化医改、维护健康、改善民生的需要。中医药事业是中国特色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不仅是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当前我国深化医改、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必然要求,对于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安全有效的中医药服务、提高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中医药治理能力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市场活动监管等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履行政府市场监管职能,规范引导中医药服务健康发展,已成为推进中医药治理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

  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是做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的需要。中医药监督工作是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当前,各类健康影响因素不断增加,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同时,中医药监督工作还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不够完善、监督体系不够健全、监督对象和内容不够明确、监督手段创新不足等问题。中医药监督与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亟需进一步统筹、协调和加强。

  因此,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出发,切实履行政府的监管职能,落实监管职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纲领,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社会共治的原则和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思路,以完善中医药监管体系,健全中医药监管长效机制,提高中医药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抓手,进一步规范中医药服务和市场秩序,遏制非法行医等违法现象,净化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信息市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职权法定,执法有据。落实政府监管责任,规范监管与执法行为,确保中医药监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促进中医药服务提供者实现良性发展。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推进政务公开,明确检查事项,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坚持遵循规律、统筹兼顾。在法律法规制度范围内,以有利于中医药原创思维,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有利于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为目标,对中医药实行差别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