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事工作
2014年卫生人事工作以落实全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为主线,积极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大力实施“云岭名医”培养工程,落实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为重点开展工作。
(一)积极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管局、国务院医改办决定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并将我省作为全国首批4个试点省份之一,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委对我省的关心和厚爱,是对我省卫生工作的有力支持与鞭策。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覆盖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是一项政策性强,关乎群众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以及医疗卫生部门形象的工作。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增强做好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部门要把全科医师特设岗位试点工作当做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让医改的政策红利切实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大力实施“云岭名医”培养工程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我省高层次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将由我厅牵头实施“云岭名医”培养工程,力争到2020年,培养造就100名政治素质好、医术水平居全国前列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启动,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将及时出台有关实施细则。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学习宣传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出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使用的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好。
(三)进一步做好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一直以来,厅党组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紧紧围绕我省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需要,把卫生人才的培养、选拔和职称评审纳入党组的重要工作,认真研究,统一部署,周密安排。自2000年国家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来,随着国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我们也探索建立了一套适应我省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符合卫生人才成长规律的卫生人才人事管理制度。职称的评审关系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卫生人才队伍的稳定,关系到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与社会稳定,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时期,做好职称评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引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高度重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认真学习我省现行有关职改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要以对同志、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好各自职责,进一步做好今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和云南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要求,坚持讲原则,讲政策,讲程序,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挥好职称工作的人才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
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有关精神,我省在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中,一直向基层一线和边远、民族地区倾斜。对于在迪庆州和怒江州工作的申报人员继续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实行中专学历准入;在论文篇数和科研获奖等方面条件放宽,对学分、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学术讲座等不做硬性要求。今年在省人社厅的支持下,将调研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的办法,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培养造就一支热爱基层卫生事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四)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分类推进卫生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任务,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卫生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分类推进卫生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卫生事业单位改革取得实效,促进我省卫生公益事业加快发展。
(五)认真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省有关政府机构改革的工作正积极有序推进,这次机构改革将突出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依法行政和综合监管,注重优化资源配置,体现优势互补作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积极落实机构改革任务,确保人员队伍稳定,业务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