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3〕54号,以下简称《意见》)。1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就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1. 问:为什么要印发《意见》?
答: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社会办医取得了较快发展。2012年与改革前的2008年相比,主要体现在“四个增长”。一是机构数不断增长。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数达到44.70万所,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47%;其中非公立医院9786家,占全国医院总数的42%,年均增长16%。二是床位数不断增长。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63.53万张,占总床位数的比例从7.7%提高到11.1%。三是在岗职工数量不断增长。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161.97万人,占卫生人员总数的18%,增加了44.6万人,增长38%。四是服务量不断增长。非公立医院诊疗人次达到2.53亿,占全国总数的10%,增加了1.2亿人次(增长90.9%)。
但是,与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提出的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的目标任务相比,社会办医在发展规模和质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小、散、乱问题仍较为突出。二是人才队伍建设不足,缺乏梯队建设和长远发展战略,诚信不足。三是相关政策措施尚未完全落实,不同程度地存在“弹簧门”、“玻璃门”现象。四是行业监管力度不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以下简称40号文)要求,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40号文要求,切实解决加快发展社会办医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要,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深入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