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着力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三十六)全面落实传承创新人才工程。做好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工作,开展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期检查,遴选确定2014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适时启动第二批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开展全国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继承工作,做好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推进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实施,开展中药人才和中医护理人员培训,启动农村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大专学历教育。
(三十七)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启动中医药院校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高等中医药院校省部局共建机制,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
(三十八)加强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做好中医住院医师、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试点,制定实施办法、培训方案和培训标准,开展中医住院医师、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养)基地和中医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做好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评审、公布、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启动中医经典课件录制和远程教育工作,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电子档案登记、审验试点,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
(三十九)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中医药人才褒奖机制,完善中医药人员准入评价和定期考核机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制、职业技能鉴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