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手法贵于精、不宜多,操作精细化、规范化
夏老推崇“经方”,经方的特点是组方严谨、用药精当、化裁灵活,也就是说少而精。夏老主张推拿处方也要“经方化”,手法使用贵于精,不宜多。手法的应用,要有目的性,有针对性。就像用药,分“君臣佐使”,根据诊断,选择手法,进行搭配,制定程序,实施操作。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诊疗统一。手法的不同组合,就犹如不同的组方,药物的配方不同,则药效也不一致。手法的组合,一方面是指不同的手法在治疗中的不同搭配,如在治疗胸椎小关节紊乱时,则先用扌 衮 法放松局部软组织,再用推荡法复位,以达整复之目的;而在颈椎病的治疗中,对于背部局部的治疗,则先用扌 衮 法放松局部软组织后,配以弹拨手法,则有较好的通络止痛的功效,而同一部位若为背肌筋膜炎所致疼痛者,则在扌 衮 法施用后,选用揉法、摩法等与之配合,从而获得较好的舒筋活血、温经通络的作用。
推拿手法是推拿治疗疾病的主要手段,疗效好坏与手法的熟练程度密切相关。手法之所以称为“法”就在于手法是特定的技巧和规范化的动作,是能治病、防病、保健的医疗手段,故称为“法”。《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云:“法之所施,使患者不知其苦,方称为手法也”。手法是通过力的作用达到治疗效果,力学三要素是: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如何在推拿中理解、体现这三要素呢?(1)力的大小:在推拿中就是施术者所用力的渗透程度,以保证适宜的刺激强度(注意其强度与患者经络敏感程度有关);(2)力的方向:在推拿中就是施力的角度,是平行,是垂直,是单向,是往返,还是环旋,特别在运动关节手法中,施力的方向就更为重要了;(3)力的作用点:在推拿中就是治疗部位点的选择,大多数与痛点、定穴有关,在运动关节手法中,双手如何选择作用点,哪只手固定,哪只手运动一定要明确,尤为重要。力的三要素会影响患者对手法的感受,从而影响治疗的效果。推拿医师的手法力量、着力的点、运动的方向、如何发力,必须能随意精确地控制,从而达到“精细化的程度”。另外,手法操作要“有的放矢”,手法的选择、配伍、时间及程序都有明确的目的,力求达到《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所说“一旦临证,机触于外,巧生于内,手随心转,法从手出”的境界。
2.5手法以柔和为贵
手法的基本要求是持久、有力、均匀、柔和,从而达到深透的目的,夏老特别强调手法的柔和性,指出:柔和为基准,深透为目的,柔和、深透是推拿治病的关键。《太素·卷第二十四补泻篇》曰:“缓节柔筋而心和调者,可使导引行气。”《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云:“法之所施,使患者不知其苦,方称为手法也……”而近代推拿名家亦提出“手法以柔和为贵、筋喜柔不喜刚”等观点。夏老认为柔和并不等于力量弱,而是以轻巧之力,通过均匀有节律之操作,将手法技巧与力量完美结合,所谓“轻而不浮,重而不滞”即是此理,最终达到深透的目的,即“柔中带刚,刚柔相济”,方能直达病所。临症治疗时如何达到柔和深透的治疗作用?夏老指出:①注意手法的规范性操作,掌握手法的基本要求和动作要领,重视手法的基本功训练;②临症时因人、因证、因部位施术;③掌握现代医学有关的解剖知识和人体生物力学原理。
2.6主张理筋与整复并重
肢体的运动依赖于筋骨的协调运动,筋与骨在生理上有着密切的联系,筋的主要功能是联属关节,络缀形体。伤筋时可使骨缝处于交锁错位,反之骨缝之错位亦可以改变筋的正常生理位置而使筋损伤,所谓“筋柔才能骨正,骨正才能筋柔”。夏老针对目前对脊柱源性疾患的治疗中重整复、轻理筋的误区,特别主张理筋与整复并重。如果只强调手法复位,而忽视对筋伤即肌肉损伤、韧带损伤的治疗,将对疾病的恢复和预后不利。已有的研究表明:柔和、轻快的手法对损伤组织是一种良性刺激,对损伤组织的修复以及肌肉韧带弹性的恢复都具有较好的治疗作用。脊柱的稳定依赖于脊柱本身结构(内源性因素)和脊柱周围之软组织(外源性因素,包括腰背肌、胸腹肌等)的协同作用,只有将整复与理筋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调整脊柱力学上的失衡,增强脊柱的稳定性,充分发挥推拿手法的治疗作用。夏老指出:在运动系统疾患的治疗中应遵循筋骨并重的治疗原则,熟练运用理筋与整复手法。
理筋与整复在治疗功能上是相辅相成的,有效的理筋手法使软组织充分松解的情况下,有助于整复手法的成功。如治疗腰椎后关节紊乱病人,由于患者局部肌肉痉挛,应先施理筋手法以解痉,待软组织松解后,再施以整脊手法(斜扳法或坐位定点旋转复位手法),才能成功纠正后关节之紊乱,最后在局部再施理筋手法。又如治疗粘连期肩周炎,先施理筋手法,再行肩关节各向之扳法,最后予理筋手法以缓解手法后之不适或减轻局部的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