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物资设备保障
指从事中医预防保健工作所需要的设备、设施、仪器等物质资源。
(一)指标编号12
(二)指标依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国中医药发〔2009〕20号)提出,应按照《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做好整体规划,加强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完善服务区域设置和相关设备设施的配备。
(三)指标解释
1.根据《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指南》要求如下:
(1)区域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中心)的服务区域,应按照《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和《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要求进行建设,总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其服务功能应包括健康检查(体检)与健康状态及管理信息采集、健康状态辨识评估及风险评估、健康指导咨询、健康干预服务等。诊室应当相对独立,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相关服务区域应布局合理、工作流程便捷、保护服务对象隐私。
(2)区域综合医院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科室(“治未病”门诊)的服务区域,总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服务功能应包括健康状态评估、健康指导咨询和健康干预服务等。诊室应相对独立,每间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3)区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站所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服务区域总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业务管理与信息采集管理,健康咨询与指导干预区域应相对独立。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治未病”服务区域,总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至少分为健康状态信息采集与管理区域、健康咨询指导与干预区域等,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内。
2.按照《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中医诊疗设备评估选型推荐品目》的要求,应配置以下相应设备:
(1)健康状态信息管理设备。如办公桌、办公椅、计算机、打印机、电话、专用文件柜等。
(2)健康状态辨识及其风险评估设备。如体重仪、身高仪、血压计、心血管检测仪、肺功能仪、骨密度检测仪、心电图、血糖监测仪、舌像仪、脉象仪、体质辨识系统、经络检测设备等。
(3)健康咨询与指导设备。如健康教育宣传栏、影像等演示设备等。
(四)数据获取办法
现场查看各级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区域和基本设备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