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管理组织和专业机构,明确业务部门和相关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职责与任务。各地要加强信息化建设业务指导和监督评估,将信息化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政策、编制等方面的支持,为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加强制度保障与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有效的人口健康信息化管理机制和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保证各级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高效管控与有序开展。重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高端急需人才和基层实用人才的培养,建立业务培训考核和职称评聘制度,探索建立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复合型人才队伍的培养、管理与保障制度。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使用信息化建设资金。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信息化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及科研资金投入,重点保障各项重大工程建设和系统运维经费投入,确保持续深入开展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四)完善体制机制。完善信息化归口管理、各业务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政府统筹、部门主导、社会参与、便民惠民、合作共赢的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模式。充分利用已有信息资源,加强与专业咨询机构、国内科研机构及相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充分发挥信息学会协会作用,探索建立行业软件评价和准入机制。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