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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2)

2013-12-11 18:08 来源:国医在线整理 发布人:岐黄 浏览:

  二、基本原则、总体框架与建设目标

  (一)基本原则。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国务院相关部署,坚持“制度先行、统筹设计、强化应用、互联共享、业务协同”的总原则,紧密围绕深化医改、完善生育政策和卫生计生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加快推进业务系统应用和协同,健全绩效评估和长效运维机制,有效提升科学决策、精细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水平,推动重点示范应用,实现行业率先发展。

  (二)总体框架。统筹人口健康信息资源,强化制度、标准和安全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和共享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建设国家、省、地市和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四级平台作为六大业务应用纵横连接的枢纽,以居民健康卡为群众享受各项卫生计生服务的联结介质,形成覆盖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含中医药机构,下同)高效统一的网络,实现业务应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有效协同。

  (三)总体目标。以业务和管理需求为导向,全面建成实用、共享、安全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体系,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高卫生计生服务与管理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提供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和保障。

  (四)阶段目标。至“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信息网络安全互联;以区域为重点完成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实现试点地区互联互通;结合地方实际,合理构建四级信息平台,实现六大业务应用,基本覆盖80%的省份、70%的地市以及50%的县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全覆盖;在试点地区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

  “十三五”时期,深入开展与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相承接的人口健康信息化重大工程建设,全力加强示范推广,持续深化重点业务应用,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国人口并整合共享;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四级信息平台,实现六大业务应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全国实现“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