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立法对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十分迫切。否定和废除中医的思潮,解放前就有,新中国成立后,断断续续还在蔓延,包括一些知名人士、科学家也加入这个行列,我觉得这对于中医的发展确实产生了严重的误导和干扰。他们认为,西医即便是不能看好病,但能解释清楚问题,所以是科学的,反过来,中医虽然能够治好病,但说不清楚,所以不是科学。我认为这些看法十分错误,中医的确切疗效就是它科学的一个标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几千年来,中国之所以能够繁衍昌盛,与中医药产生的作用密不可分。中医在两千多年前就形成了一个很完善的体系,包括病因病检、预防保健、辩证施治、养生,都非常完善。中国历史上也发生过像欧洲黑死病那样的几场大瘟疫,但都没有大范围蔓延,就是中医在发挥作用。我讲个小故事,宾川老百姓非常相信中医,我跟他们聊天,他们说祖上就信。原来宾川曾经暴发过一次传染病,搞得人心慌慌,就是靠中医挽救了整个宾川,老百姓说当时的中医方子都开不赢,最后就把药往井里倒,像吃大锅药一样,所以在宾川行医,如果不会开中药是无法得到老百姓认可的。这种例子在云南很多。世界上有一本非常权威的杂志《内科学年鉴》报道过,中医有个方子:麻杏石甘汤合银翘散,和达菲作过比较,两者的防治作用完全一致。而且麻杏石甘汤合银翘散,无论从价格还是副作用,远远低于达菲,不良反应几乎没有,达菲有20%左右的不良反应。还有一个例子,2009年,上海江浙一带甲肝大暴发,引起非常大的恐慌,但死亡率是十万分之十,同期美国也出现甲肝大暴发,死亡率是十万分之两百二十六,高出中国许多倍,就是中医药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
另外,立法对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提高国际影响力也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是中医药面临国际竞争和挑战的需要。我在国外工作过一段时间,对中医药在国外的发展有些了解,可以说中医药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原创理论,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发展高度关注,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已经有54个国家制订了相关的传统医药法律法规,92个国家颁布了中草药的相关法律法规,像韩国,在2003年就颁布了发展韩医药的法案,印度在保护自己的传统医学方面也颁布了法律,像澳大利亚、加拿大这些发达国家也颁布了中医法,这些发达国家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对中医的研发和利用,占据了技术制高点,如果我们再没有相关法律的保障,我们的知识产权、中医药的主导权就会受到威胁。中医既要开放走出国门,也需要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