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研读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医经典课程开放式平台 > 经典研读 >

《伤寒论》正名(2)

2013-11-15 18:39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发布人:岐黄 浏览:

  六经理明,万病理通

  六经实质问题是长期以来各医家争鸣的焦点,诚如恽铁憔在《伤寒论研究》中所说:“伤寒论第一重要之处为六经,而第一难解之处亦为六经。”中医有“辨证治疗”或“随症治疗”的规律。庞祝如教授将其归纳为三点:一是非特殊性,几乎所有疾病都适用;二是注重病人生理机转的促进,而不直接消灭病原和症状;三是整体性,根据全身证候而采取相适应的综合疗法。冯世纶教授总结为:于患病人体一般的规律反应的基础上,而适应整体,讲求疾病的通治方法。最能体现中医这种治疗规律的,就是仲景的《伤寒论》。

  仲景以六经赅百病,无论外感或内伤,皆不出六经范畴,故临床可适用于任何疾病的辨证论治。故柯琴提出“六经钤百病”的观点,徐大椿亦说:“医之学问,全在明伤寒之理;伤寒理明,则万病皆通。”

  《伤寒论》中广论杂病

  《伤寒论》广论杂病,并非专论伤寒(外感)之说。如在太阳病篇中,第20条:“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桂枝附子汤主之。”第29条:“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此误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烦躁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若胃气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第37条、第61条、第67条、第69条、第70条、106条、第107条等等均有大量翔实的杂病内容。故柯韵伯认为《伤寒论》中:“凡条中不置伤寒者,即与杂病同义。”“岂知仲景杂病论,即在伤寒论中,是伤寒中又最多杂病夹杂其间,故伤寒与杂病合论,则伤寒杂病之症治井然。”

  伤寒与杂病二者是由人体患病后,正邪交争所反应出的症状所确定,其发病规律是一致的,即正邪交争,二者不能截然分开。仲景的六经辨证是辨万病的总纲,六经理明,万病理通,而《伤寒论》全书内容又详述了伤寒、杂病方证,因此,用《伤寒论》的理论和方证治疗杂病,是早已存在的事实,若将其限定在外感病范畴,是不对的,故为其“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