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有“铁案如山”之语,形容证据确凿,像山那样不能推翻的结论。现存《伤寒论》书籍中有很多约定俗成的错误,经过学者考证,有的改错已经成为“铁案”。但由于多种原因,这些“铁案”迟迟不能成为中医界的共识。对于学习者个人来讲,在这些错误上浪费了时间,增加了学习的时间成本。如果把这些个体的时间浪费合起来看,就形成了影响中医界整体进步的巨大浪费。
如果这些铁案可以早进教材,或者可以建一个《伤寒论》“铁案”的公共平台,如百度百科一样,所有的学者都可以对每个条文,有理有据地来修改,使之形成共识,趋近于真理。这样,对围绕《伤寒论》的教、研、用来讲,都是莫大的好事,希望这种“好事”能早日成为现实。
这些铁案,有关于文字之误的,有关于句读之误的,有关于义理之误的,以下仅就笔者所知,举例说明之。
“搏”为“摶”之误
对于“搏”为“摶”之误,笔者的认识始自钱超尘老先生。后来发现还有其他的学者论及此点,如:《甘肃中医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即有《中医典籍中“搏”“摶”二字误用辨析》之文,《中医文献杂志》1995年第3期中《由“专”求义》一文也提及抟与搏相讹……如此看来,中医界认识到此点的人应该不少。
《中华医史杂志》2006年第2期钱超尘撰文《〈伤寒论〉〈金匮要略〉“搏”“摶”辨》。文中说:“摶”之俗体作“(摶)”(后者为书法中摶的另一种写法),与“搏”形近。近一个世纪来《伤寒论》《金匮要略》铅字排印本、电脑录入本凡“(摶)”皆讹为“搏”,而赵开美本《伤寒论》、元大德《千金翼方》或作俗体“(摶)”,或作繁体“摶”;元邓珍本《金匮要略》、赵开美本《金匮要略》皆作俗体“(摶)”。是诸善本《伤寒论》《金匮要略》无一作“搏”者。
读及此,可知,铅字排印本、电脑录入本《伤寒论》《金匮要略》之“搏”皆为讹字,当作“摶”(即简化体中的“抟”),是一个关于文字录入错误的“铁案”。
中国中医药报2007年11月28日4版还有钱超尘《〈金匮要略〉“摶”讹为“搏”举证》一文,列举误录之17处,为此“铁案”提供了详实的论据。
“一时许”当与“汗”连
至今中医药院校教材中,桂枝汤方后注句读还是“……适寒温,服一升。服已须臾,啜热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温覆令一时许,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按照这样的句读,“一时许”被理解为对于“温覆”的时间要求。
如此来解,临床缺乏可操作性。
我们可以做两种假设,一种是针对容易汗出者的:如果“温覆”10分钟,就已达到“遍身漐漐微似有汗”的目的,还需要继续“温覆”吗?如果不再温覆,则有悖“温覆令一时许”的含义;如果继续温覆,就会汗出“如水流漓,病必不除”。再做另一种假设,是针对不容易出汗者的:如果“温覆”已经远远超过“一时许”表示的两个多小时,是一晚上,甚至一两天,还没有达到“遍身漐漐微似有汗”的目的,还要继续“温覆”下去吗?以上两种假设在临床实践中都会遇到。
笔者认为,“温覆令一时许……”是“令一时许……汗者益佳”之讹,这是由于句读产生的错误。对此笔者在《银屑病经方治疗心法》一书中有过详细的文献考证,在此不再赘述。有了文献的考证,加上临床实践的支持,“令一时许”是对发汗时间的要求这一论断便应该成为“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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