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医辨证思维的核心——阴阳的消长转化
中医延续了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认识,认为万物不仅是阴阳对立统一的,而且是变化发展的。他们坚持从事物内部矛盾及其相互作用说明事物的运动和发展,这主要从阴阳的消长转化来体现的。通过对四时寒暑正常更替观察,认为其机理就在于阴阳双方的对立制约所产生的消长变化:从冬至经春至夏,阳生而旺,阳制约阴而见阳长阴消;从夏至经秋至冬,阴生而盛,阴制约阳而见阴长阳消。如一年节气的变化,《素问·脉要精微论》中说:“是故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①”,说明一年阴阳变化节气的演变。再以人体的生理功能对自然界阴阳二气变化的适应而言,昼日阳气盛,人体的生理功能也以兴奋为主;夜间阴气盛,人体的生理功能也以抑制为主。子夜一阳生,日中阳气隆,阳生则制约阴,故出现阳气渐盛而阴气渐消的变化,机体的生理功能由抑制转为兴奋;日中一阴生,阴盛则制约阳,故出现阳气渐衰而阴气渐长的变化,机体则由兴奋转为抑制。前为阳长阴消的过程,后为阴长阳消的变化。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①”。这是祖国医学应用阴阳互根互用理论来概括机体的物质与物质之间、功能与功能之间、功能与物质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阴与阳相互制约和相互消长的结果,取得了统一,《内经》称之为“阴平阳秘”,即取得了动态平衡。如果这种动态平衡遭到破坏,即形成疾病。由此可看出中医的阴阳消长转化思维指导着临证辨证施治整个思想行为过程。一是用于说明人体的阴与阳是相互依赖、相互生成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着消长转化;二是在对疾病的辨证论治中认为若阴阳消长失去平衡,主要表现为阴证或阳证二类病证。而病位的表里、病性的寒热、病证的虚实都可以用阴阳加以概括。在治法上虽有汗、吐、下、和、温、清、补、消八法以及正治与反治等不同,但治疗原则无非就是补偏救弊,泻其有余,补其不足。具体体现在“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实则泻之,虚则补之”。扶正和祛邪两个方面。祛邪实质是驱邪于体外,正气胜邪气。扶正亦不外乎补阴以使阳或是补阳以守阴,达到扶正祛邪或扶正固本,调整阴阳,以平为期。
阴阳相互制约的过程就是相互消长的过程,没有消长也就没有制约。所以《内经》说;“积阳为天,积阴为地。阴静阳躁,阳生阴长,阳杀阴藏。阳化气,阴成形①”。任何事物相互对立着的一面,总是通过消长对另一面起着制约作用。中医这样的思维无疑与中国古代哲人所认为的万物不仅是有对的,而且是变化发展的相一致。这种有对思维认识就是阴阳。他们坚持从事物内部矛盾及其相互作用说明事物的运动和发展,这其实体现的正是阴阳的消长转化。如《易传》认为事物阴阳的不同属性造成了事物的运动、变异,不是简单循环,而是发展更新。“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周易•系辞下》)。在对立面的相互转化中,事物生生不息,日新月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