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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2011版]——第五章 门(急)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2)

2013-11-25 20:26 来源:国医在线整理 发布人:岐黄 浏览:

  3.提供中医电子病历书写功能(具体功能见“第四章中医电子病历分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第二条 3.病历书写”)

  4.医嘱管理

  4.1一般功能

  4.1.1在所有医嘱录入界面显示患者标识号、姓名、性别、年龄;

  4.1.2在所有医嘱录入界面显示药物过敏信息;

  4.1.3自动记录医嘱录入时间和录入者;

  4.1.4提供临床药品、诊疗项目等字典及分类检索、编码检索、关键词检索等功能;

  4.1.5显示患者既往就诊医嘱,供参考和选择录入;支持将既往医嘱复制生成新医嘱,允许医生对新医嘱进行修改;

  4.1.6提供录入成组医嘱的功能;

  4.1.7(推荐功能)提供医嘱两级双签名功能,由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录入医嘱,再由具备资质的医生签名确认医嘱;

  4.1.8提供以自由文本方式录入医嘱嘱托的功能;

  4.1.9提供医嘱合理性检查功能,包括格式和内容的合理性检查;

  4.1.10实时自动计算门(急)诊医嘱费用,包括本条医嘱费用和全部医嘱处方总费用;

  4.1.11提供医保政策的查询、符合性自动检查和提示功能;

  4.1.12提供基于模板的医嘱录入功能,用户可选择模板中单条或多条医嘱;

  4.1.13提供处方打印功能,打印格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2药品医嘱

  4.2.1提供药品医嘱录入功能,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

  使用频次、给药途径、录入时间、使用起止时间、使用备注、嘱托等内容;

  4.2.2在药品辅助录入界面中显示药物说明书,包括用法、常用量、不良反应等;

  4.2.3实时提供药品库存情况和价格信息;

  4.2.4提供基本的用药合理性检查功能,包括药物剂量、用法、用药权限等;

  4.2.5提供药物过敏反应、药品配伍禁忌的自动审查和提示功能;

  4.2.6提供基本用药目录检查和提示功能;

  4.2.7提供本专科常用药物列表、本医生常用药物列表等;

  4.2.8提供基本药物目录、抗生素分级管理的功能;

  4.2.9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权限管理功能;

  4.2.10支持按药品商品名或通用名、药品作用分类查找药品;

  4.2.11提供药品批次、皮试提示功能,支持主动提示有新的皮试阳性结果;

  4.2.12提供中、西药超常规剂量用药的警示和双签名确认功能;

  4.2.13提供中药处方妊娠禁忌、配伍禁忌以及有毒中药的用法用量等警示和双签名确认功能;

  4.2.14提供中药处方用法字典的维护和调用功能,如煎服、外用等;

  4.2.15支持开具中药脚注,如先煎、后下等;

  4.2.16提供中药处方中重复用药的警示功能,允许医生进行修改;

  4.2.17提供中药处方基于中药方剂的录入功能,用户可以选择中药方剂中单条或多条,允许增加、删除和修改其内容;

  4.2.18提供医保等用药信息提示功能,如医保类别、自费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