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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中药专利保护法》时不我待

2014-03-18 10:17 来源:古方中医网 发布人:杏林 浏览:

  现行的《专利法》中,有关药品专利保护条款借鉴了一部分西方国家的专利法规内容,但西方国家没有中药,中药与化学药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理论体系,用化学药的保护方式,来保护中药专利难免有不尽人意之处;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只是一个行政法规,与专利法有冲突之处。因此,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鲁南制药集团董事长赵志全提交了建议——

  中药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和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智力成果,保护中药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国家利益。我国应大力支持中药产业,坚持民族利益,健全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中药产业健康发展。

  中药产业是21世纪最具发展空间的产业之一。目前世界草药市场销售额正以每年10%~20%的速度递增,这对拥有1万多种中药资源和4000多种中药制剂的中国而言,是绝好的机遇,也是巨大的挑战。根据《世界专利数据库》统计,在世界中草药和植物药专利申请中,中药专利申请量占据第一,占44.4%。但属于我国的中药专利申请仅占0.3%。从国际市场上看,已有170家公司、40余个研究团体正从中药中寻找和试制新药。日本、韩国已经抢占国际中成药70%以上市场份额。在国际上300亿美元的中药市场中,中国只占5%。在令人尴尬的5%中,大约70%是中药材,技术附加值高的中成药不仅出口量少,而且也难以获得缘起于西方的专利制度的保护,在国际贸易中面临被仿制的危险。我国中药出口到欧盟市场时,一直使用食品、营养品、食品添加剂等身份,而真正的药品身份却被完全忽略。

  近年来外资药企利用中国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的缺陷,通过合作、收购、兼并来获得中国中药知识产权。尽管1993年《专利法》出台后国家开始对中药进行专利保护。但由于大多数中药为复方制剂,而我国《专利法》只保护中药配方和配方的剂量,对配方的用途、加减则不能有效保护,一些企业只能选择企业保密或国家保密处方保护。但这种保护方式与国际公认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接轨,已经成为中药以药品身份打入国际药品市场的一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