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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进副厅长在2014年全省卫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5)

2014-03-01 19:40 来源:云南省卫生厅 发布人:岐黄 浏览:

  三是做好全面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准备工作

  在继续抓好目前在培的2011、2012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同时,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委下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今年2月1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的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工作启动会议的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与编制、发改、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抓紧制定我省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二是做好培训需求的调查和培训基地的确认;三是开展师资培训。确保按要求在2015年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四是抓好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卫生人才培训项目的落实。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13年卫生人才培养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13〕369号)要求,中央财政安排我省2013年卫生人员培养培训类项目经费4413万元,开展38项培训项目。我厅已于2013年12月印发了《2013年中央财政补助卫生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需各州(市)卫生局组织培训85448人次。培训任务已列入今年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中,请各地尽快分解落实培训任务,积极与我厅对口处室衔接,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培训。

  五是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继续抓好《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文件的通知》(云卫科教发〔2013〕2号)的贯彻落实。按照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乡村医生)均纳入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各地要按照要求,切实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管理,在卫技人员中广泛开展相关政策的培训学习,落实学分管理和验证的各项要求,努力做到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在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达到95%,在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达到80%的目标任务。

  (二)做好卫生科研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评审。

  按照《云南省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好第三轮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申报、评审工作,切实加强我省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建设,推动我省医疗卫生科研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二是做好卫生科研管理服务工作。

  做好“国家艾滋病防治重大专项综合示范区”项目协调管理工作,组织做好2014年度科研基金申报、科研课题鉴定、卫生科技成果登记、2014年度省政府科技奖励申报等工作;组织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协会评审卫生科技成果奖等工作。

  (三)实施好沪滇卫生合作工作

  一是按照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和我厅签订的《2014年卫生帮扶与合作工作备忘录》要求,落实好2014年《备忘录》拟定的卫生管理干部培养、高层次人才培养、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妇幼保健业务骨干培养、传染病专业人员进修、基层卫生专业人员培训等沪滇合作卫生人才培养项目;二是加强与省扶贫办、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上海市合作交流办的联系协调工作,做好与上海签订2015年《备忘录》的准备工作,积极争取上海市在人才、资金、项目上给予更多的支持。

  (四)抓好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继续抓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落实责任,预防发生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关的安全事故。今年,我厅已将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内容纳入了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各州(市)卫生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并上报有关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