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获奖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国医在线 > 国医专题 > 第五届兰茂论坛 > 优秀获奖论文 >

“一分为三”辨证方法在出血性中风病中的应用

2018-08-15 13:32 来源:国医在线 发布人:高燕仙 浏览:

王鑫浩1,林亚明2△

(1.云南中医学院 2.云南省中医医院) 

(本论文荣获“第五届兰茂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

  摘要:目的 探讨“一分为三”辨证方法与“中风病辨证诊断标准”(简称“94标准”)之间的联系;方法 对符合纳入标准的114例出血性中风病3期(急性期46例、恢复期32例、后遗症期36例)患者在入院第1、7、14天同时进行两种辨证方法的辨证;结果 “一分为三”辨证方法所辨阴证与“94标准”所辨得气虚证基本吻合,阳证与风证、火热证基本吻合,阴阳错杂证与血瘀证、痰证和阴虚阳亢证基本吻合;结论 在出血性中风病的辨证诊断中,“一分为三”辨证方法所辨三种证型可基本概括“94”标准所辨六种证型。

  关键词:出血性中风病;“一分为三”辨证标准;“94标准”

  出血性中风病是中风病的第二大类型,人群中发病率为(12~15)/10万人年[1],具有发病凶险,病情变化快,致死致残率高的特点[2-5],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极大负担。出血性中风病发病后如何更好的辨证分型以指导临床治疗,成为目前中医治疗出血性中风病重点和难点。林亚明教授提出以辨阴证、阳证、阴阳错杂证作为概括其他辨证方法的纲领[6],本研究拟通过对114例出血性中风病患者进行临床辨证观察,探讨“一分为三”辨证方法与“中风病辨证诊断标准”(简称“94标准”)之间的联系。

  1 资料方法

  1.1 一般资料

  114例出血性中风病例,来自2016年12月—2018年2月在云南省中医医院脑病科、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昆明市延安医院神经外科住院治疗的出血性中风病各期患者。其中急性期46例,恢复期32例,后遗症期36例;男性患者75例(65.8%),女性患者39例(34.2%);最大年龄85岁,最小年龄29岁,平均年龄(60.95±13.64岁)。

  1.2 诊断标准

  中风病诊断标准参照《中风病诊断与疗效评定标准》(试行)[7]; 中风病分期标准参照《中风病中风病中医诊断、疗效评定标准》(试行)[8];中医证侯诊断标准参照《中风病辨证诊断标准》(试行)[9];“一分为三”辨证方法(此标准是通过张舞青、杨志波和刘晓敏[10-12]对中风病“一分为三”的辨证规律进行相关临床研究后初步制定);西医诊断标准 参照2007年饶明俐主编的《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13]。

  “一分为三”辨证方法:①阴证:除中风病主症之外,症见面唇苍白或晦黯、无口苦咽干、舌质淡、舌苔白、脉迟缓或沉细、静卧不烦、便溏;②阳证:除中风病主症之外,症见面赤身热、烦躁不安、口苦咽干、大便干结、舌质红、舌苔黄、脉数;③阴阳错杂证:除中风病主症之外,症见乏力气短、心悸自汗、潮热盗汗、舌络瘀紫、舌质暗淡或淡红、苔薄白或白腻、脉细弦或细数。

  1.3 纳入标准

  ①符合中医出血性中风病证诊断标准;②符合西医脑出血病诊断标准;③年龄在36—85岁之间,男女均可。

  1.4 排除标准

  ①蛛网膜下腔出血;②妊娠和哺乳期妇女;③合并有严重其他系统疾病者,精神病患者④调查不合作者。

  1.5 脱落标准

  ①患者依从性差,不愿配合观察者;②患者资料不全,影响辨证者;③患者死亡。

  2 研究方案

  对符合纳入标准的出血性中风病三期患者,按“94标准”为对照组(注:为便于“94标准”与“一分为三”辨证方法的对照研究,在运用“94标准”辨证时将风证、火热证、痰证、血瘀证、气虚证、阴虚阳亢证六种证型中得分最高者作为患者主证进行统计),“一分为三”辨证方法为试验组,对114例患者入院第1、7、14天分别同时运用两种辨证方法进行辨证,探索“一分为三”辨证方法与“中风病辨证诊断标准”(简称“94标准”)之间的联系,希望在出血性中风病辨证诊断标准方面有所创新。

  3 结果

  对114例出血性中风病患者入院第1、7、14天分别进行两种辨证方法的辨证,将“一分为三”辨证方法所辨三种证型与“94标准”所辨六种证型的对应结果进行综合统计,统计结果如下:

表1 六种证候与阴证、非阴证的关系表

 
阴证
非阴证
c2
R
风证
4
42
1.944
0.163
非风证
54
242
火热证
13
84
1.216
0.270
非火热证
45
200
痰证
8
50
0.497
0.481
非痰证
50
234
血瘀证
10
60
0.447
0.504
非血瘀证
48
224
气虚证
19
35
22.402
0.000
非气虚证
39
249
阴虚阳亢证
4
13
0.167
0.459
非阴虚阳亢证
54
271

  风证、阴虚阳亢证采用连续矫正2检验,其他的采用2检验,是否为阴证与是否为气虚证有显著性差异(<0.01)。

表2六种证候与阳证、非阳证的关系表

 
阳证
非阳证
c2
R
风证
28
18
8.195
0.004
非风证
114
182
火热证
49
48
4.512
0.034
非火热证
93
152
痰证
17
41
3.704
0.054
非痰证
125
159
血瘀证
22
48
3.692
0.055
非血瘀证
120
152
气虚证
16
38
0.851
0.356
非气虚证
126
162
阴虚阳亢证
10
7
2.206
0.137
非阴虚阳亢证
132
193

  经2检验,是否为阳证与是否为风证有显著性差异(<0.01),与是否为火热证有差异(<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