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治疗结果
(1)两组病例各疗程治疗后House-Brackmann评分比较见表2。
表2 不同疗程评分比较
两组治疗前,经成组t检验,t=1.03,P=0.309;两组治疗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1疗程后,经成组t检验,t=5.15,P<0.001;两组2疗程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治疗组分值低于对照组;3疗程后,经成组t检验,t=3.56,P=0.001;两组4疗程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治疗组分值低于对照组。
(2)两组患者3个疗程后遗症发生率比较见表3。
表3 3个疗程后后遗症发生率比较
两组间的后遗症发生率比较,经Pearson卡方检验,卡方=5.46,p=0.02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治疗组后遗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
(3)两组患者疗效比较见表4。
表4两组患者疗效比较 例(%)
两组间的有效率比较,经Pearson卡方检验,卡方=7.68,p=0.00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治疗组好于对照组;两组间的平均疗效比较,经Wilcoxon秩和检验,Z=2.23,p=0.02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治疗组好于对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