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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泡洗注意事项

2014-04-08 09:20 来源:国医在线 发布人:高海燕 浏览:

  中药泡洗注意事项

  1.遵医嘱实施中药泡洗。

  2.护理评估

  (1)评估中药泡洗部位的皮肤,有皮损者慎用。

  (2)严重心肺功能障碍、出血性疾病的患者禁用。

  (3)药物、皮肤过敏者慎用。

  (4)评估患者下肢对温度的感知觉。

  3.操作前告知患者中药泡洗的过程及注意事项,如有不适,及时与医务人员沟通。

  4.空腹及餐后1小时内不宜泡洗。餐后立即泡洗可因局部末梢血管扩张而影响消化。

  5.操作环境宜温暖,关闭门窗,注意为患者保暖及隐私保护。

  6.充分暴露泡洗部位,药液以浸过患者双足踝关节为宜。

  7.药液温度一般以37~40℃为宜,泡洗时间不宜过长,以20~30分钟为宜。考虑病种的差异性,以防烫伤。

  8.治疗过程中观察患者局部及全身的情况,如出现红疹、瘙痒、心悸、汗出、头晕目眩等症状,立即报告医师,遵医嘱配合处理。

  9.泡浴后以浅色毛巾轻轻拭干皮肤,注意拭干趾间皮肤,趾甲长者给予修剪。

  10.患者实施中药泡洗后,嘱患者饮200ml温开水。

  11.操作完毕后,记录泡洗的温度、时间、泡洗部位皮肤情况及患者感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