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在线讯 5月11日,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委托,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组,依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4年版)》,对“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昆明市盘龙区进行复核评审。按照评审方案要求,专家组查阅了区卫生计生局、区人民医院的相关资料,实地查看了联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滇源卫生院、王旗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麦冲村卫生室。
通过检查,专家组认为盘龙区围绕巩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为着力点,积极拓展服务发展空间、不断丰富中医文化内涵,目标明确、措施到位、成效明显、亮点纷呈。全区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的乡镇卫生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检查过程中,调研组也发现盘龙区还存在区级中医医院建设有待加快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和痕迹管理还需加强等问题。
为巩固创建成果,专家组要求:一要增强加快中医药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要以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全省发展中医药大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发展中医药工作的认识,强化对全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全区中医药发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二要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基础能力。要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精神,尽快恢复区中医医院建设。我省在实施“十二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过程中,已涌现出保山腾冲市、曲靖麒麟区、楚雄南华县、大理宾川县等先进典型,希望学习与借鉴,在区政府的主导下,培育好区的先进典型。三要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市、乡(镇)中医从业人员的招聘力度,增加中医从业人员数量、逐步改善中医人才队伍结构。要加大督促检查与指导。区卫生计生局要加强对市乡村三级卫生医疗机构日常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中医药医疗服务工作规范开展。四要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大力培育健康服务业,鼓励各中医医疗机构兴建康复机构和养老托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要大力宣传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鼓励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
昆明市卫生计生局中医处、区人民政府、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宣传中心、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区发展与改革局、区科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林局、区经投局、区文体旅游局、区经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计生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汇报反馈会。(通讯员:姜旭/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