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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

2014-09-14 14:02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人:岐黄 浏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工作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总结2013年大型义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紧密结合需求,有重点地、有针对性地开展义诊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加强健康和医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方便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就医,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推动卫生计生、中医药系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树立卫生计生、中医药系统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二、活动时间

  2014年9月14日至20日,9月14日全国统一启动。

  三、活动主体

  全国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军队各级卫生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主要内容

  (一)公共场所义诊活动。9月14日,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在每个地级市(含省会城市,下同)、每个县(县级市)的1个以上公共场所开展1天义诊活动。要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含军队、武警医院),派出群众需求较大专科的医疗、药学、护理专家,进行常见病、慢性病的咨询、初步筛查、诊断和一般治疗,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可以针对“单独二胎”政策带来的生育高峰,增加产科医疗保健内容,针对“埃博拉”疫情,侧重传染性疾病的防控知识宣传。

  (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及武警部队的卫生队义诊工作。承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任务的医院要组派医疗队,在受援县级医院及武警部队的卫生队开展义诊工作,主要义诊形式包括开设专科门诊、组织疑难重症的会诊,各专家要完成县级医院本专业住院患者的疑难重症会诊。结合当地手术需求开展义诊手术,如儿童的赘生指(趾)切除、包皮环切和疝气手术,以及成人的白内障、唇腭裂修复、表浅良性肿瘤切除和其他适应证手术等;开展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相关业务培训,每天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具体活动由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协商安排。承担对口支援西部地区等县医院任务的军队医院就地参与受援医院义诊活动。

  (三)义诊活动进社区。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二级以上医院,要选择本院3个以上的特色专科,派出相应专科的专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在活动期间,要保证对口支援的社区有知名专家坐诊,使群众能够就近享受大型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利用远程医疗系统,根据患者需求,请求对口支援的二级以上医院专家通过远程会诊方式开展义诊活动。

  (四)义诊活动下乡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群众的医疗需求,组织县级医疗机构派出相应专科的医疗队到乡镇卫生院进行义诊。重点到医疗服务能力较薄弱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能力和人力数量不足的,可以请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派出相关专业专家给予支援。

  (五)举办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大讲堂。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根据当地的疾病特点和医院的专科特色,组织专家走进学校、工厂、建筑工地、社区、党政机关,讲授、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掌握适用的健康生活常识和专科防病知识,培养正确的就医理念。健康大讲堂的专题安排要时间适当、通俗易懂。每个地级市每天要组织2-4场,每个县域每天要组织1-2场,全程要有专家参与。

  (六)二级以上医院院内的义诊活动。二级以上医院要结合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针对本院挂号较为困难的特色专科和知名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义诊活动,编印专科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改善相应专科的诊疗环境和流程,提高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效率。

  (七)组织国家医疗队开展义诊活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共同组织国家医疗队,赴部分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义诊活动。

  (八)结合中医药服务有关工作。各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要结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方案》(国中医药机党发〔2013〕43号),认真做好义诊工作。

  (九)医疗服务进军营。军队及武警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积极参与地方义诊活动周的同时,要深入开展专家医疗队赴基层部队送医送药送技术活动,认真组织远程医疗及教学会诊,扎实推进预防、医疗、保健服务进军营、进班排。通过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活动为基层部队办实事、解难题,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着力维护部队官兵健康。

  五、工作要求

  (一)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各有关单位要总结2013年活动经验,对义诊活动开展的场所、形式和内容进行改进、充实和完善,制订可操作、能见效的实施方案。要将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认真抓好,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二)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军队相关大单位卫生部门要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军地医疗机构统一开展义诊活动,做到上下结合,城市和农村同时开展;内外结合,医疗机构既要在深入群众工作、生活、学习的公共场所集中开展义诊活动,也要在本机构内部开展;常专结合,要兼顾普及健康知识、医学常识以及提供专科会诊、手术等医疗服务;将义诊活动与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三好一满意”和“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等其他工作相结合。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条件,提前确定义诊手术种类、时间和手术量,组织筛查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因地制宜,紧扣需求。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疾病谱和医疗资源现状,因地制宜地开展义诊活动,有重点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避免追求“大而全”。可以确定几个主题,重点提供需求较大的专科医疗服务,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告,方便更多群众获得义诊服务。活动过程中,要通过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和医学常识,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做好总结与统计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有条件的留存影像和视频资料,做好工作量统计。请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于9月21日前将统计表(见附件)分别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和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9月30日前报送义诊活动总结。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将相关情况报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管理局。

  (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探索有针对的、科学有效的义诊活动周长效机制,将其作为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群众健康的重要形式,做成服务百姓的响亮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