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规定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安排,2014年3月至6月,我省组织专家按照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细则,对20所中医(民族医)医院进行了认真评审。现将评审结论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至22日。公示期间,对上述20所中医医院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云南省卫生厅中医处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厅将报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赵强 孙建文,0871-67195133、67195135,传真:0871-67018646。
地址:昆明市关上国贸路85号政通大厦508室。
邮编:650200
云南省卫生厅中医处
2014年7月16日
发布部门: 中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