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在线讯 11月25日,普洱市中医医院召开了2016年度药房托管评估会,参加会议的有市检察院、市工商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药监局,医院领导班子、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小组长,以及四个受托企业相关人员。
首先,戴丽冰院长就医院2016年药房托管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介绍。医院自2007年底开展药房托管工作至今已历9年,通过药房托管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规范了医院药品采购行为,理顺了药品流通渠道,商业贿赂案件的发生率远远低于同级医院,起到了有效预防商业贿赂的目的;二是降低药品价格,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自2008年至2016年11月20日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为止,医院在药品价格上让利患者近百万元;三是保证用药安全,降低药品损耗,托管9年来未接到因药品质量和价格问题引发的投诉和纠纷;四是规范了药品流通渠道,确保企业利益;五是让院内药事管理更加规范。但在托管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药房托管营运成本医院和受托企业重复上税,特慢病患者院内购药导致医院基本用药出现一品多规情况,对供货企业的评估调查院内满意率较低等问题。面对利弊,我们亟需从不同的利益角度来对此项工作进行评判。
在受托企业分别介绍了参与医院药房托管的工作情况后,六家特邀参会单位就普洱市中医医院药房托管工作做了评估发言。对医院9年来在开展药房托管工作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于税收问题,目前仍没有相应政策出台。对于是否需要继续执行药房托管工作,还存在诸多未知因素,但可以确定医改的总原则是要实现医院和患者双方受益,若药房托管能够达到这个目的,相信其必将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大潮中寻得新机遇、新发展。(通讯员:罗琦/普洱市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