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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委会正式成立

2015-12-11|来源:国医在线|编辑:吴莎|阅读:

  国医在线讯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和法规,保护与传承云南省民族民间医药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共建精神文明社会。2015年12月11日,云南省民族民间医药学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委员会在昆明正式成立,并召开了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术交流会。

  云南各民族积累了丰富的防病治病经验,在民间蕴藏着丰富多彩的医药文化与知识。这些医药知识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丰富了祖国的医药学宝库,是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傣医药、藏医药、彝医药等,不仅有传统医学理论体系,而且有文字记载,是发展民族医药的重要宝库。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郑进强调,很多优秀的民族医药文化正面临着名医消逝、名方流失、后继乏人的困境,特别是一些没有文字记载的传统医药,更是面临着传承上的困难。我们面临保护与传承的工作仍然十分艰巨,任重而道远,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推动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贡献自己的力量。

  高校肩负着文化传承的责任,中医药院校更应当义不容辞地承担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任。云南中医学院副校长李莹表示,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委员会成立的目的在于传承和保护我省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交流、培训与宣传等工作搭建平台,同时协助并指导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云南中医学院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云南省民族民间医药学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据了解,云南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50名代表性传承人中,仅有4名为民族医药代表性传承人。因此,成立云南省民族民间医药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委员会具有重大的意义,将有效的改善云南民族民间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的现状,对保护与传承云南省民族民间医药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郑进副主任和李莹副校长为专委会主任委员张超,副主任委员叶建州、吴永贵、康云山、陈普、周红黎、杨祝庆、余惠详、岩罕单以及秘书周红黎颁发了聘书。来自全省各地的民族医药工作者5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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