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在线讯】2014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3年版)》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4年版)》要求,组织对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红河州泸西县、文山州马关县进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重点评估基层中医药组织领导与管理、中医药服务网络、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医疗服务、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等6项28条具体指标,并访谈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就医患者,实地考核了县级医疗机构及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经过复审,3县均达到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继续授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目前,云南省共有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15个。2012年以来,已有5个县通过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复审。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原全国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区)5年有效期满后,将陆续开展复审工作。新评审和复审通过的先进单位有效期为3年,3年期满后将接受国家再次复审。未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审核同意,有效期满后不参加复审的取消“先进单位”称号。 (供稿:云南省卫计委中医传承处/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