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在线讯 宣威市在2010年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评审,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巩固创建成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知要求,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于2016年5月5日,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常务副局长、中医传承发展处处长姜旭带队,云南省中医医院李帆冰主任、昆明市中医医院田春主任等一行4人组成专家组,在曲靖市卫生计生委调研员伏涛、中医科科长何兴武陪同下,对宣威市进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
评审汇报会
宣威市中医医院作为全市中医工作龙头单位,接受了专家组检查评审。田春主任、李帆冰主任在宣威市卫生计生委领导的陪同下,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3年版)》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4年版)》,通过查看文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宣威市中医医院“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全面的复审检查。
专家检查指导
通过评估和审查,专家组充分肯定了该院在指导帮扶基层卫生院(所)和开展适宜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并对下一步如何发挥医院的龙头作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宣威市中医医院院长胡晓东表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完成对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指导工作,更好地发挥龙头作用。(通讯员:晏丽旭/宣威市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