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在线讯 弥勒市中医医院是弥勒市唯一一所公立医院。为减轻群众看病用药负担,使广大百姓真正得到实惠,根据红河州卫生计生委《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红州机发1130号)要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必须在2015年11月1日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弥勒市中医医院于2015年11月1日零时起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弥勒市中医医院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取消药品加成(中草药、中药饮片除外)政策,通过盘点药房库存,对库存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将改革前后基本药物品名、价格、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在医院医保查询系统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医院内网、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患者可通过门诊部医保查询系统进行相关信息查询。(通讯员:雷斌/弥勒市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