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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方证不同于辨证(2)

2014-09-29 14:46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发布人:高燕仙 浏览:

  “方证对应”内涵追溯

  鉴于方证对应理论所蕴含的独特学术内涵和巨大临床价值,笔者试追溯其原始内涵。

  方,即是方剂,是治疗的主要手段措施。中医学,古称“方脉”、“方术”、“方技”,意即方是中医学的代表,是中医学的代名词,中医学是一门用方的技术。从中医学的学术发展史不难看出,唐以前的代表著作均以方书为主,体例相似,病下系证,证下列方。如《伤寒论》、《千金方》、《外台秘要》等等,其中所载之方多为经验有效的简便方。后世在此基础上,衍化派生出众多方剂,如《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圣济总录》、《普济方》、《中医方剂大辞典》等。面对浩如烟海的方剂,应当从流溯源,执简驭繁,从作为“群方之主”的经方学起,因为它是众方之根之源,“药少而精,重配伍,药味配伍及药量配比法度森严,变化有一定规律”,“用之得当,常能愈大病,起沉疴”,最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和临床的重复,并且一直沿用至今而不衰。

  证,原为“證”、“証”字,在《说文解字》中前者训为“告也”,后者训为“谏也”,“今俗以証为證验字”,有证据、证明、验证义。《伤寒论》中有“辨××病脉证并治”,《金匮要略》中也有“××病脉证”,其中的证就是诊治疾病的证据指征,就是客观可见的外在征象、表现,就是症状、体征。“方证”中的“证”不是病机意义上的一个概念,而有证据之意,是诊断的依据凭证。中医学是一门极其严谨规范的学科,其方药的使用均要有很严格的证据作支撑。这种使用方药的证据是古人长期对在人体自身反复进行的大规模方药试验结果的提炼和升华。有是证用是方、有是证用是药就是对这种严格契合关系的高度概括。宋代以降,中医学逐渐分化出不同的学术流派,有主张气化学说者,有主张医易同源说者,有主张补土说者,有主张滋阴降火说者,有主张命门说者,有主张温病说者,有主张阳气说者,但是一旦落实到临床治病,还是要用方用药,并且用方指征不可能因为学术渊源的不同、历史的推进、空间的变移而发生变化,正如桂枝汤永远不可能用于麻黄汤证的治疗一样。明确了用方指征,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正如徐灵胎所说:“盖方之治病有定,而病之变迁无定,知其一定之治,随其病之千变万化而应用不爽。此从流溯源之法,病无遁形矣。”

  学术界对《伤寒论》是治疗外感抑或内伤的争鸣不断,若从方证对应的角度来看则一目了然,有是证用是方,外感可以,内伤也可以。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方证”的概念要比教科书中所说的“风寒表证”、“肾阴虚证”等提法更加明确具体,这是对现行脏腑辨证、八纲辨证等模式的具体化。如“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这里的“头痛发热,汗出恶风”即是桂枝汤的使用指征,这与同为风寒表证而表现为“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的麻黄汤证差异显著。(熊兴江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