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证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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脏腑辨证-脏腑兼证-肝火犯肺

2010-04-15 10:32 来源: 发布人: 浏览:

    肝火犯肺证为肝气郁结、化火犯肺、肺失宣肃所致的病证。常由郁怒伤肝,情志抑郁,化火犯肺,或肝经有热犯肺,或久病肺气不利,肝气来犯等引起。

    主要临床表现:咳嗽阵作,咯痰不爽,胸胁胀痛,喜太息,急躁易怒,头晕目赤,烦热口苦,妇女乳房作胀,月经不调,舌红苔黄,脉弦。

    病机分析:本证以肝气犯肺、气逆咳嗽为特征。 肝气犯肺,肺失肃降,则咳嗽阵作,咯痰不爽;肝失条达,气机郁滞,则胸胁胀痛,喜太息,急躁易怒;肝火上炎,则头晕目赤,烦热口音;肝气郁结,气机不畅,则乳房作胀,月经不调;舌红苔黄,脉弦为肝郁化火内热之象。

    相似证候的辨别:本证当与燥邪犯肺证相辨别,燥邪犯肺证以干咳无疾或少痰伴咽干、唇燥等燥象为主,本证有明显的肝气郁结化火见症。

    辨证注意点:有咳嗽阵作咯痰不爽等肺失肃降的症状,同时伴有肝郁化火的见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