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召开第十六届中国科协年会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发展论坛的通知
各相关省(区)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科协、有关单位,云南省各州(市)卫生局、科协、厅直相关单位、有关学会:
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十六届中国科协年会定于2014年5月在云南省举办。年会期间,将在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举办中国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发展论坛。届时,来自全国各地的藏医藏药和西部民族医药领域的相关专家学者将汇聚一堂,交流研究成果,构建资源共享平台,共商藏医藏药和西部民族医药发展大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5月21-22日,5月21日报到,23日离会。
地点: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龙凤祥大酒店,地址:池慈卡街15号,电话:0887-8229788。
二、论坛主要内容
围绕藏医藏药和西部民族医药的理论、文献、临床和产业发展等内容,组织全国藏区藏医藏药、西部民族医药科技工作者,通过实地调研和学术研讨,分析藏医藏药、西部民族医药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藏医藏药、西部民族医药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集成国内外专家智慧,推进藏医藏药、西部民族医药的传承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一)论坛主题报告会,特邀5位国内著名院士、专家做论坛主题报告;
(二)中国藏医藏药论坛,邀请8位国内知名藏医药专家作专题报告;
(三)西部民族医药论坛,邀请10位国内知名民族医药专家作专题报告。
三、论坛举办单位
(一)全国支持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主办单位:云南省卫生厅。
(三)承办单位: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州委、州人民政府,云南中医学院。
(四)参与单位:西藏自治区科协、青海省科协、四川省科协、甘肃省科协,云南省科协、省民委、省社科院、昆明医科大学、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迪庆州科协、州卫生局、州藏医院。
(五)参与学会:云南省中医药学会、省民族民间医药学会、省植物学会。
四、参会人员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领导,各主办、承办、参与单位、参与学会领导;
(二)会议邀请的院士、专家学者;
(三)国内科研、医疗、教育、制药企业等民族医药、藏医药方面的专家学者及管理人员;
(四)已为本次论坛提交论文并已编入《论文汇编》的作者。
五、论坛会务费用
本次论坛参会代表需缴纳会务费350元/人,包含资料费。会务费委托云南省民族民间医药学会收取并开具票据,论坛期间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修订的会议通知委托云南省民族民间医药学会代章。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于2014年5月12日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云南省卫生厅中医处。按照今年年会执委会的统一要求,本次论坛将严格控制参会人数,请各单位和参会人员务必报送参会回执。
联系人及电话:
云南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局 代江玲 柴本福 0871-67195138(兼传真)0871-67195139 0871-67195137(传真)。电子邮箱:ynwstzyc@126.com;
迪庆州卫生局 杨茂琼 18987971229,0887-8224620。
感谢各相关省(区)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科协、有关单位对我省中医、民族医药事业的大力支持,诚请帮助通知各有关单位和专家出席并参与研讨;请我省各州(市)卫生局、科协、厅直相关单位和学会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论坛,共同为我国藏医药暨西部民族医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