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24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有望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7月24日新华网)
毫无疑问,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制定中医药法,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说明中国的中医药事业的春天到了。
事实证明,我国中医药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远古时代,我们的祖先在与大自然作斗争中就创造了原始医学。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现存最早的中医理论专着《黄帝内经》问世。而《难经》是一部与《黄帝内经》相媲美的古典医籍,成书于汉之前,相传系秦越人所着。其内容亦包括生理、病理、诊断、治疗等各方面,补充了《黄帝内经》之不足。从华佗的“五禽戏”,望闻问切,到李时珍的《本草纲目》等,见证了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历程,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百年来,随着西医在中国广泛地传播,形成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并存的局面。一些医家逐渐认识到中西医各有所长,因此试图把两种学术加以汇通,逐渐形成了中西医汇通学派。
然而,曾经因中医药疗效慢于西药和认为中医不科学等错误认为,有人竟然提出要将我国中医药取而代之。此言即出,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地反响。中医药不仅不能被“取而代之”,相反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快发展。2012年,我国在明确“十二五”规划当中,将“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作为“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六项重点任务之一,力度前所未有。
实践证明,我国的中医药在汶川特大地震、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事件和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疫情的应对中发挥出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治疗艾滋病和防控非典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同样,我国的中医药事业在相关媒体的宣传推动下,得到了发扬光大。比如,北京电视台开辟的《养生堂》专栏吸引了我国亿万观众,每天傍晚定点观看。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中医药特色优势尚未充分发挥,服务领域还需进一步拓展,在预防、养生、保健、康复领域的发展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新需求。中医药在防治重大、疑难、传染性疾病等方面的科技攻关成效还不显着。继承不足、创新不够的问题还依然存在,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一些重大理论和关键技术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从这意义上说,国务院法制办的征求意见稿,不仅为我国继承和传承中国医药事业提供了动力支撑,而且通过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为发展中医药事业创造了良好的平台和铺就出锦绣前程,我国的中医药事业将会迎来新的春天。(作者 沈宏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