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云南中医学院,委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第二批科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科技中医便函〔2015〕8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贯彻。
一、要高度重视。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科研专项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基地业务建设要求,为解决基地病种研究的重点问题和关键技术,专门设立的科学研究项目,能够促进基地开放协作、资源整合。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做好课题申报,借势提力。
二、要积极申报。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第二批科研专项课题申报指南》和《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第二批科研专项课题申报要求》中涉及的病种,针对各病种依托基地的专题内容,积极申报专项课题。
三、其他要求
请申报单位填写《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第二批科研专项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经申报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于2015年8月18日前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中医传承发展处。省卫生计生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第二批科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登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www.satcm.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如有问题和疑问,请与我委中医传承发展处马军、代江玲联系。联系电话:0871-67195139 67195138
E-mail:ynwstzyc@126.com。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