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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云南中医”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相关信息的通知(2)

2014-08-25 12:06 来源:国医在线 发布人:高海燕 浏览:

  (三)通讯员主要职责

  (1)了解本地区、本单位中医药工作动态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掘重大新闻线索,加强调查研究,主动宣传报道本地区、本单位中医药工作亮点和成就,并组织相关稿件采编、报送、报道工作。

  (2)组织策划实施本单位重大新闻宣传活动,积极承担省卫生厅下达的新闻宣传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省卫生厅及有关新闻单位组织的新闻宣传培训。

  (4)每个通讯员每月向省卫生厅中医处按质按量报送稿件,卫生厅中医处将根据各地新闻宣传工作情况,对通讯员稿件报送等情况实行按月统计、按季度通报制度。

  (四)稿件类型及数量要求

  (1)稿件类型

  稿件除新闻报道外,为配合“云南中医”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发展,积极组织报送中医养生、中医临床、学术发展、针灸推拿、中医疾病、中医文化、特色疗法等相关公众科普类稿件。

  (2)报送时间及数量要求

  避免稿件集中上报现象,请各单位尽量按照月初、月中、月末三个时间段分别报送,每月稿件上报数量不少于3篇。

  四、有关要求

  (一)各中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中医药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对中医药新闻宣传和中医药文化建设的领导,共同营造发展中医药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中医药新闻通讯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工作变动的,需重新选定人员并及时告知省卫生厅中医处。

  (三)省卫生厅中医处将根据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情况,于年底对优秀新闻宣传通讯员进行表彰。

  (四)各单位确定人员后,请填写《云南省中医药新闻宣传通讯员登记表》,于8月28日前将登记表传真至卫生厅中医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张旭芳 叶宏

  联系电话:0871—67195136

  传 真:0871—67195137

云南省中医药新闻宣传通讯员登记表

 云南省卫生厅中医处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