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竹

您当前的位置:国医在线 > 人物专栏 > 秦竹 >

诱发失眠心理的社会因素有哪些?

2015-07-17 10:41 来源:秦竹 发布人:陈思思 浏览:

   《景岳全书·不寐》篇中指出:“盖寐本乎阴,神其主也。神安则寐,神不安则不寐”。“神”即个体的心理活动。可见,失眠不仅是生理失调,同时也是心理失调。心理社会因素在其发生、发展、转归中起着重要作用。诱发失眠的心理社会因素包括人格特征、心理特征、不良情绪、生活事件、社会支持和应付方式等。

  对于同一件事,不同人格特征的人会有不同的认知和评价,继而产生不同的反应。研究表明,失眠患者人格多偏于内向,表现为敏感、多疑、焦虑、抑郁、压抑等。许多失眠患者都有“失眠期特性焦虑”,即晚上一上床就担心睡不着,或是尽力去让自己快入睡,结果适得其反。其次是“失眠后焦虑心理”。很多失眠患者一天晚上没有睡好觉便试图通过第二天来“补觉”,于是早早便上床睡觉。对“补觉”过度期待,过度焦虑易引起失眠,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恶性循环,越睡不着越想睡,越想睡越睡不着。

  不良情绪对失眠有很大影响,如焦虑、抑郁、恐惧,特别是对失眠的过分担心甚至恐惧更易导致失眠,这种对失眠的过度焦虑是导致慢性失眠的重要心理因素,任其发展,最终形成偶尔失眠-失眠焦虑-慢性失眠的恶性循环。生活事件与个体的健康息息相关。特别是一些重大生活事件会严重影响个体睡眠质量。而负性生活事件则是导致个体失眠的一个危险因素。这些生活事件包括:离婚、丧偶、失恋、下岗、学习压力、考试压力、人际关系紧张、就业压力等。

  失眠患者寻求社会支持很重要。社会支持一方面对压力状态下个体提供护,即对压力起缓冲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维持个体良好的情绪体验,从而有益于健康。社会支持不足或无社会支持易导致个体失眠,很多失眠症患者在日常生活中表现为孤僻、交际差,从家庭、社会、同伴、亲友中获得的社会支持较少。应付方式是失眠的重要影响因素。各种生活事件并不是直接使个体产生失眠,而是通过不同的认知方式及应付方式实现的。失眠者在生活中常感压力大,多采取自责消极的应付方式。

作者简介

  秦竹: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云南省高校首届教学名师,云南省高校“秦竹名师工作室”、云南省高校首届精品课程视频公开课负责人、云南省优秀教师,云南省师德先进个人、云南省优秀青年名中医、云南省本科一类精品课程负责人,云南省先进教育科研工作者,云南省首届教育功勋奖获得者。

  现任云南中医学院方剂学教研室主任,云南省健康教育协会中医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心身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文化与信息化建设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医师协会养生分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学科带头人,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普分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生命科学部中医药学评议专家。

  主编出版《舌尖上的中医》、《实用偏方治百病》、《美容方剂学》、《中医方药临床臻萃》、《给您的太太吃什么》等中医专著14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60余篇,荣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2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