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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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佩衡医案——哮喘

2013-12-01 20:36 来源:国医在线整理 发布人:甘草 浏览:

  郑××,女,二十五岁,已婚,云南省人。患慢性哮喘病已十四年之久,现身孕四月余,住昆明军区××医院,于1959 年10 月9 日邀余会诊。询其病史,始因年幼体弱,感风寒而起病,药、食调理不当,风寒内伏,夹湿痰上逆于肺,经常喘咳,值天寒时令尤甚,迄今病已多年,转成慢性哮喘。证见咳嗽短气而喘,痰多色白,咽喉不利,时发喘息哮鸣。面色淡而少华,目眶、口唇含青乌色。胸中闷胀、少气懒言,咳声低弱,咳时则由胸部牵引小腹作痛。食少不思饮,溺短不清,夜间喘咳尤甚,难于平卧入寐。舌苔白滑厚腻,舌质含青色,脉现弦滑,沉取则弱而无力,此系风寒伏于肺胃,久咳肺肾气虚,阳不足以运行,寒湿痰饮阻遏而成是证。法当开提肺寒,补肾纳气,温化痰湿治之,方用小青龙汤加附片。

  附片100 克 杭芍10 克 麻黄10 克 北细辛6 克 干姜30 克 桂枝20 克 五味子5 克 半夏10 克 甘草10 克

  服上方二剂后,咳吐大量清稀白痰,胸闷、气短及喘咳均已较减,能入睡四、五小时,食思见增,唇舌转红,仍微带青色,厚腻白苔退去其半。上方虽见效,然阳气未充,寒湿痰饮尚未肃清,继以温化开提之剂治之。方用四逆、二陈合方加麻、辛、桂。

  附片200 克 干姜40 克 茯苓30 克 法夏15 克 广陈皮10 克 北细辛8 克 麻茸10 克(蜜炙)  上肉桂10 克(研末,泡水兑入) 甘草10 克

  服上方后喘咳皆有减少。治法不变,仍用此方,随证加减药味及分量,共服二十余剂后,哮喘咳嗽日渐平息。再服十余剂,病遂痊愈,身孕无恙,至足月顺产一子,娩后母子均健康。

  按:昔有谓妇人身孕,乌、附、半夏皆所禁用,其实不然。盖乌、附、半夏,生者具有毒性,固不能服,只要炮制煎煮得法,去除毒性,因病施用,孕妇服之亦无妨碍。妇人怀孕,身为疾病所缠,易伤胎气而不固。因证立方用药,务使邪去而正安,此实为安胎、固胎之要义。《内经》云:“妇人重身,毒之何如……有故无殒,亦无殒也。”此乃有是病而用是药,所谓有病则病当之,故孕妇无殒,胎亦无殒也。余临证数十年,思循经旨,多有所验,深感得益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