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因华(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
(本论文荣获“第二届兰茂中医药发展学术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
摘要: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引领下,在国家和我省政策的支持下,云南中医药事业主动融入到“一带一路”建设中来,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中医药合作,向周边国家提供中医药服务贸易,让中医药服务惠及更多的人,为人类的健康保驾护航。本文从“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对云南中医药“国际化”的促进作用等方面进行综述,分析了云南中医药“国际化”面临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了解决的方法,为云南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提供参考。
关键词: 一带一路;云南中医药;国际化;思考
“一带一路”是指中国与周边国家共建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通过开展国际贸易,使中国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形成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云南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省份之一,是我国面向东南亚、南亚、西亚开放的“桥头堡”。云南中医药事业主动融入到“一带一路”建设中来,在国家和我省政策的支持下,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中医药合作,开展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谱写“一带一路”之云南新篇章。
“中医药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重要的生态资源,挖掘利用好中医药资源,具有重大现实和长远意义”[1]。围绕这“五大资源”优势开展工作,云南中医药事业将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和实施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主席在访问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时,分别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随后,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沿边开放步伐,允许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经济合作区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实行特殊方式和政策。建立开放性金融机构,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2013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创造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相关做法 。2014年11月6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规划。这标志着“一带一路”的战略从构想转向具体推行、务实合作阶段。云南省明确提出要争做“一带一路”战略支点 [2,3]。
云南北上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下连接“海上丝绸之路”,是中国唯一陆路能同时面向东南亚、南亚、西亚开放,并沟通太平洋与印度洋的省份。云南向东、向北可联通中国内陆腹地;向南通过建设中的泛亚铁路直达河内、曼谷、新加坡和仰光;向西可经缅甸直达孟加拉吉大港沟通印度洋,进入南亚次大陆,连接中东,进入欧洲、非洲,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规划路线十分吻合。从历史看,云南长期发挥着内陆门户的重要作用;从现实看,国家支持云南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使云南从开放“末端”归位于“前沿”。独特的区位优势、历史积淀和现实发展需求,为云南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指明了方向[3,4]。
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引领下,在国家和我省对中医药事业的大力支持下,云南中医药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中来,依托云南特殊的区位优势,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中医药合作,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一带一路”战略对云南中医药“国际化”的促进作用
(一)云南中医药“国际化”的相关政策
1、“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为云南中医药的“国际化”指明了方向
2、国家和我省的政策支持,有利于促进云南中医药的“国际化”。
2015年4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其中提到:(1)扶持一批市场优势明显、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一批特色突出、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机构),创建若干个综合实力强、国际影响力突出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区域。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技研发等服务贸易,开发国际市场;(2)中医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遴选可持续发展项目,与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国际影响力;(3)以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国—东盟(10+1)、澜沧江—湄公河对话合作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等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为平台,在边境地区建设民族医药产业区,提升民族医医疗、保健、健康旅游、服务贸易等服务能力,提高民族医药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能力[5]。
2014年9月15日,云南省政府公布的《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其中提到: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利用我省区位优势和南博会、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平台,举办中国云南中药材国际博览会,支持鼓励我省中药材药品流通企业“走出去”和发展对外贸易,开拓国内国际中药材市场。寻求国家支持,建立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传统医药交流中心,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间的中医药学术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扶持优秀的中医药机构到境外开办中医医疗机构[6]。
从2007年以来,“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已成功举办了6届,得到了次区域各国政府、学术科研机构和民族民间医生的关注和支持,极大地促进了各国传统医药的发展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