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基础设施
第二十四条 基础设施包括计算机硬件系统、基础软件、网络及其他辅助设施。基础设施应选用先进、成熟的技术与市场主流产品,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第二十五条 计算机硬件系统包括服务器、客户端、网络设备、存储与备份设备和其他相关设备。
1.服务器配置的基本要求:
1)具有高可用性、可管理性、可维护性;
2)具有先进性、扩展性、稳定性;
3)有足够的处理内存和存储空间,实现安全可靠的数据访问;
4)用户数、并发用户数及使用率满足实际需求;
5)主服务器应采用冗余方式配置。
2.客户端配置的基本要求:
1)满足应用系统的实际运行需要;
2)安全运行被服务器认可的操作系统;
3)支持应用系统所需的各种接入设备,具有扩展性。
3.网络设备是保证网络高效、安全、可靠运行的硬件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入侵检测设备、网络脆弱性扫描设备、防火墙等。
配置的基本要求:
1)符合系统架构、协议和应用系统的网络需求;
2)可靠性、兼容性、安全性以及标准化程度和效率满足实际需求;
3)具有通用性、易操作性、可管理性和可维护性;
4)满足网络拓展需求;
5)核心交换机等关键设备应采用冗余方式配置。
4.存储与备份设备是容灾的基础设备。包括磁盘阵列、磁带库、光盘塔等。配置的基本要求:
1)构架设计应具有先进性、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扩展性;
2)具有高可用性、数据安全性、易操作性、可管理性和可维护性;
3)支持灵活的容量调整、数据备份和远程复制。
第二十六条 基础软件是对计算机硬件资源进行利用和管理,为应用软件提供服务与支撑的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及其他基础软件。
系统软件是控制和协调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支持应用软件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包括操作系统和各种服务支撑软件。选用的基本要求:
使用正版的系统软件,具有高安全性,能持续提供更新和技术支持服务。
其他基础软件选用的基本要求:能与相关应用系统有效集成,系统稳定、安全性能高、技术文档齐全,有良好的扩展性,维护、管理方便。
第二十七条 网络及其他辅助设施包括综合布线系统、机房及供配电系统等设施。采用先进、成熟、环保的技术、设备和材料,保障系统可靠稳定运行,满足信息技术发展和技术升级的需要。
1.综合布线系统是以双绞线、光缆及无线通讯系统为传输媒介,面向建筑屋内或建筑群之间的信息传输通道。实施流程包括方案论证、系统选择、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和应用培训等环节。基本要求:
1)设计、施工、验收、监理等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2)通信电缆线材品牌相对一致;
3)无线网络宜覆盖医疗业务各环节和行政、办公场所;
4)线路应有备份和冗余,关键部位应有应急线路。
2.机房及配套设施应按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等标准,结合医院实际,进行设计、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