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拟成立民族医药文献和诊疗技术研究专家委员会,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推荐2名~3名专家,9月20日截止。
参选专家要求从事民族医药临床、科研、文献整理等相关工作15年以上,少数民族专家优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在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具有良好的信誉,作风民主、严谨;年龄原则在65岁以下(个别著名专家可放宽),健康状况良好。
建立专家委员会的目的是做好民族医药文献整理与诊疗技术的研究推广等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群体的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并进行宏观指导和技术咨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加强民族医药继承和科研工作,支持重要民族医药文献的校勘、注释和出版,开展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单验方等整理研究,筛选推广一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重点任务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