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16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在石家庄召开。作为全国5个试验区之一,石家庄市开展的“国医堂”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等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做法,得到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充分认可,并将在全国其他地区推广应用。
河北省井陉县孙庄乡卫生院国医堂
2012年,石家庄市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市”。该市先后在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3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建成了“国医堂”、“国医馆”,并在126所乡镇卫生院建成了“国医堂”,72所乡镇卫生院建成了标准化的中医科和中药房,目前95%的乡镇卫生院和8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据了解,2015年,石家庄市将选择2至3个县试点开展门诊中药饮片、中医适宜技术按新农合住院政策比例报销,确定10种中医优势病种开展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张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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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名中医工作室深入社区
燕赵都市报记者12月16日获悉,石家庄市5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6所乡镇卫生院建成“国医堂”,113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成“国医馆”,72所乡镇卫生院建成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2015年,石家庄市将进一步提升基层“国医堂”中医药服务量。并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中医工作室设置标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一批名中医工作室,发挥中医专家及团队作用,培养基层人才队伍。
2012年开始,石家庄市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乡镇卫生院,逐步分层级推开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国医堂”建设,着力建设集中医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中医药综合诊疗服务区,明确建设面积不低于房屋使用面积的10%,坐诊中医医师实行全科“一站式”接诊方式,开展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等多种中医药适宜技术。并开展市、县、乡、村四级师承教育,从市、县两级中医院遴选106名指导老师,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选出129名中青年中医药人员,结成师徒关系;积极开展“首席中医师”进乡镇和社区活动,选派84名高年资主治以上中医师分别深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做好日常诊疗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基层中医药技术人员1700人次。此外,着力探索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新模式。在16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187个乡镇卫生院推广了中医健康服务信息化管理软件,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分别达到52%和46%。市中医院成立了“治未病”中心,县级中医院全部设立了“治未病”科。创建了70个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社区和乡镇,采用中医药手段对城镇居民进行连续性全程健康管理。
2015年,石家庄市将在4所市、县中医院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确定10种中医优势病种,实现同病种、同费用。探索县乡一体化管理模式,在做好行唐县国家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增加试点县(市),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整体效率。完善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创建标准,量化业务指标,创建一批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在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和科研工作。并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成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服务中的作用。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利用妇幼信息网络平台,对孕产妇、儿童采取全过程中医健康干预。拓展托幼机构儿童“治未病”试点工作,在50所幼儿园举办“3—6岁儿童中医治未病指导培训班”,培训老师和家长,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作用。选择5所中小学,开展中医穴位按摩预防青少年近视眼试点工作。(燕赵都市报记者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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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乡镇、社区“国医堂”建设标准
石家庄市乡镇、社区“国医堂”建设标准涉及设置标准、人员配备标准、服务能力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标准和中医药知识宣传及管理标准五个方面。主要包括:
“国医堂”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平方米,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设有2个以上中医诊室、中医特色康复治疗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等)、中药房和中药煎药室。配备至少5种以上中医设备以及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等3种以上中医康复治疗设备。饮片调剂区面积应与业务需求相适应,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
在人员配备和服务能力方面,“国医堂”至少有2名高年资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25%以上。中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中药师(士)资格,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国医堂”中医门诊人次占门诊总人次的比例达30%以上;中医处方占处方总数比例30%以上。开展针灸、推拿、火罐、刮痧、熏洗、耳压等常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不少于1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