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起,加拿大联邦卫生部正式实施新的《管制中成药合法销售法例》,今后在加拿大市场上,除了必须有NPN药号(进口中成药药号)之外,所有中成药英法文同时标注之标签才能销售,否则均属于违法经营。
加拿大中药商会前会长、中成药入口代理商国盛行负责人张瑞端接受访问时表示,至2014年9月1日,加拿大市场上零售店必须停止销售那些没有NPN药号(进口中成药药号)和药品标签不符合规定(英法文同时标注)的产品,否则就属于违法经营。
张瑞端介绍说,加拿大市场上现在销售的中成药保守估计至少有1000种,其中半数没有NPN药号(进口中成药药号),但大药厂生产的药多已有NPN药号,以符合加拿大联邦卫生部新法例的要求。
张瑞端分析说,加拿大联邦卫生部新法例的出台,对于一些经营进口中成药的小药厂可能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原因是由专业化验机构为产品做申请NPN药号成份分析及疗效等工作,费用不菲;此外,以往在加拿大市场上销售的中成药标签药物说明一般都只有中英文,现在新法例规定,必须英文、法文同时标注,否则违法。因此,此类中成药产品都必须重新包装后,方能上市销售。
张瑞端说,由于新《管制中成药合法销售法例》以上规定,导致了加拿大中成药进口商的成本大幅增加,估计加拿大市场上的中成药最少将涨价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