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大众广泛了解中医药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更好地传承和发扬中医药优秀文化,促进中医药事业的继承与发展,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市范围内打造特色突出、布局合理、作用显著的中医药文化基地网络,包括中医药博物馆、遗迹遗址,以及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和有关企业的中医药文化科普馆等。通过中医药文化基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宣传中医药文化,利用文化价值感召力产生的影响,提升本市文化软实力。
中医药文化基地主要肩负的职能包括:根据基地的功能与定位,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展示当地中医药文化的内涵与特色;认真做好各界来访者的接待工作,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前来参观交流,扩大基地宣传的覆盖面,更好地传播中医药文化。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基地的平台优势,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传播中医药健康理念,扩大中医药的社会影响力。拓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渠道,建立内容详实、制作精美、生动活泼的文化基地网站,按时更新;整理、编撰与基地相关的中医药名人典故、历史传说、轶闻逸事,印制、出版中医药科普宣传作品。以中医药文化基地为载体,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并完善中医药文化基地讲解员队伍,定期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专题培训、学习与交流,不断提高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的素质。
中医药文化基地须具备丰富的中医药文化内涵,具有与本基地相关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典故、传说、事迹等,具有对其进行深入挖掘、整理和研究的能力;具备专门的中医药文化专题展示场所,场所面积须适应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中医药文化科普需求,一般不少于300平方米;具备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所需的配套设施和外围环境;具有相应的接待能力,每年接待参观不少于5000人次,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50天;开展形式多样、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和学术交流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
中医药文化基地可以各类中医药资源为依托,以多种形式为载体,紧密围绕中医药文化主题和特色开展工作。凡符合基地标准和要求、具备成熟完善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功能和能力、具有中医药文化显著特色、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的中医药相关机构,均可以开展基地建设,例如,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历史遗迹遗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的中医药文化展馆、中药企业(包括生产、种植、养殖、加工等企业)、中医药养生体验馆等。鼓励和支持具有创新价值的机构形式开展基地建设,不断拓展中医药文化基地的内涵,丰富基地展示的形式和手段,扩大中医药文化基地的社会影响力。
市卫生计生委要求,申报中医药文化基地的单位应为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等机构;设有专门负责中医药文化基地组织管理的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有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将负责全市中医药文化基地的指导、评估、监督与管理。每3年组织专家对各中医药文化基地进行考核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资格。
天津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1.天津市达仁堂京万红药业有限公司“乐家老铺药酒工坊”(即药酒文化博物馆)
2.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津门医粹——中医药文化博物馆”
3.天津市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达仁堂中药文化展览馆”
4.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药文化科普基地”(撰文 徐杨 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