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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医药服务价格改革“破冰”

2014-08-15 10:46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发布人:高海燕 浏览:

  记者从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获悉,该省县级公立医院中医药价格改革后,县级公立中医院业务收入增长,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门诊均次费用和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平稳合理增长,医药费用增幅有所减缓。

  数据统计,2013年县级公立中医院医疗收入比上年增长18.58%,总诊疗人次数比上年增长6.68%,出院人数比上年增长12.30%,门诊中医非药物治疗总人次比上年增长11.62%,出院人数中的中医治疗人次比上年增长6.26%。门诊均次医疗费用同比增加13.08元,出院者平均每日住院医疗费用比上年增加49.35元,增幅分别为7.4%、7.0%,低于江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

  自2012年9月起,江苏省在15个县(市、区)及镇江市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13年7月,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3年11月,江苏省物价局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一年多,取得了一定成绩。改革试点以来,逐步建立起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成本补偿机制,提高部分传统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根据中医技术人员的技术等级,拉开技术等级差价,鼓励县级公立医院发展传统中医技术。

  提高部分传统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如针刺、灸法提高50%,推拿疗法提高40%,中医外治、中医骨伤、中医肛肠提高30%,中医特殊疗法、中医综合疗法提高20%;专门设立“中医辨证论治”收费项目,将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药事服务费项目纳入诊察费,诊察费中分设西医诊察费、中医辨证论治费,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费比西医普通门诊诊察费高2元;根据中医技术人员的技术等级,拉开技术等级差价;鼓励县级公立医院发展传统中医技术,明确规定中医项目提高的差价额,不计入药品实行零差率的补偿调价规模。

  同时,建立中药饮片、医院制剂价格联动机制,改革并加强中药饮片、医院制剂的价格管理。授权县(市)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制剂价格,对医疗机构制剂价格实行动态管理,中药制剂每半年定期评估一次,并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制剂的成本增减情况适时调整价格,为及时了解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价格信息,探索中药材、中药饮片价格联动定价机制,创新中药饮片价格管理方式做出良好示范作用。( 中国中医药报/实习记者 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