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在各试点省份的认真组织实施下,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各地探索创新了市场经济下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的组织模式;基本建立了国家、省和县三级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凝聚、培养、锻炼了一支从事中药资源工作的专业队伍;中药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进展;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和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等中药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为深入推进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4年工作要点,现提出2014年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要点。
一、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综合调研督导
加强调研督导工作,进一步完成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采取行政督导和技术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综合调研督导。全面了解支撑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经费执行情况,研究和解决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启动新增省份的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各级人民政府的支持和配套项目经费。依托2014年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有关项目,启动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沿海六省的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协调军口有关单位参与对特殊区域中药资源开展调查;积极为港澳台地区推进中药资源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加快推进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依托民政部批复成立的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现代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中心”,加强国家基本药物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体系中心平台(简称“中心平台”)建设。加快监测站建设进程,各试点省份要按照监测站建设标准于2014年上半年完成监测站建设任务。建立工作制度,制定管理规范和服务目录,充分发挥中心平台和监测站为政府、行业和市场服务的功能。
四、大力推进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
认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原料资源调查和监测”项目,建设好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支持建立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科技联盟,交流繁育基地建设经验,逐步建成名贵道地、大宗常用及稀缺濒危中药材种子种苗规范化、规模化的繁育示范基地。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支持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向相关部门申请中药材种子种苗经营许可和新品种审定等工作。